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领导活动,招标信息,出行,加油站。查看全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全省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省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
【四】指导全省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客货运输、出租汽车、出入国境汽车运输、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航运保障、救助打捞、外轮引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省交通行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八】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厅管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九】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交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全省交通的路政、运政工作;管理和指导公路、港口、航运公安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黑龙江省水资源丰富,通航条件良好,是我国北方主要通航水系之一,是振兴东北经济、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水上通道。
黑龙江省水运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港、航、厂、道、安全保障等俱全的运输体系,是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江河、湖泊总通航里程为5528公里。其中,黑龙江、乌苏里江、松阿察河及兴凯湖是中俄两国界河(湖),通航里程2661公里。黑龙江和松花江干流为全国水运主通道之一,现有二级航道996公里、三级航道928公里、四级航道1213公里、五级及以下航道2391公里。
现有港口泊位177个,码头总延长1.34万米,年货物通过能力1602万吨。现有哈尔滨、佳木斯、黑河等15个水运港口对外开放,先后开辟了与俄罗斯对应口岸的客货运输航线,以及黑龙江省至日本的江海联运航线。
现有营运船舶1545艘,其中,客船456艘,客货船62艘,货船402艘,拖船223艘,驳船402艘。客货船中,滚装船62艘;货船中,滚装船220艘。船舶总净载重量26.5万吨,载客量1.7万客位;机动船舶总功率13.0万千瓦,年运输能力24亿吨公里。
2006年全省水路交通完成客运量及客运周转量253万人和0.32亿人公里;货运量及货运周转量1389万吨和21.2亿吨公里,其中,港口吞吐量为1598万吨。完成了主要以煤炭、粮食、木材、钢铁及矿建材料为主的大宗货物共计1035万吨,占水路运输总量的78%。
hljjt/
温馨提醒:文章观点来源网络,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