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权:
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一)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
(三) 按照法律规定审核死刑、复核死缓刑案件。
(四) 按照法律规定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
(五) 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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