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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同盟

介绍:

民主同盟

http://www.dem-league.org.cn(随时间推移、准确性敬请分辨)

行业信息,医药行业。

机关建设,组织建设,理论研究,参政议政。社会服务。

成员/*民主同盟

截至到2007年底,民盟共有成员18.8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5.2%,普教界占33.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6.1%,科学技术界占10.3%,医卫界占8.2%。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03个。盟员中有1.7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800余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审计员、教育督导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建国后/*民主同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民盟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参加国家政权﹐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年2月和1958年11月,民盟先后召开第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民盟被迫停止活动。

1978年*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盟逐步恢复活动。1979年10月和1983年12月﹐民盟先后举行第四﹑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此后﹐民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完善和发展业已确立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继续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同时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它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组织和推动盟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四化建设服务﹔协助政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调动盟员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开展教育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部门反映意见﹑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智力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的服务活动﹐民盟的组织有较大的发展。

1988年10月,民盟举行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确定了民盟新阶段的基本任务和政治主张,修改了章程;号召全盟同志在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旗帜下﹐推进民主政治﹑改革开放,为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蒋树声主席/*民主同盟

蒋树声,男,汉族,1940年4月生,江苏省无锡市人。2003年4月加入民盟。1963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现任民盟中央主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1958年9月至1963年7月在南京大学学习。1963年8月至2006年6月在南京大学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系主任、副校长、校长,其间1979年起先后在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学习工作五年多,2002年获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3年获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5年12月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第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盟第九届中央副主席、中央主席、第十届中央主席。

发表学术论文280余篇,其中在PhysicalReviewB及AppliedPhysicsLetters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发表SCI论文180多篇,并多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邀请报告,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被国内外学者在专著和论文中广为引用。1985年以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11项,先后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7项。1992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层次培养对象”。多次作为*大学校长代表团主要成员,与英、美、德、日及港澳台地区大学校长代表团进行交流与探讨。自1998年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以来,参与了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2005年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后,承担全盟的领导工作。

领导人/*民主同盟

民盟成立时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1941年3月~1941年10月)。以后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度及在职时间为﹕*届张澜(1941年10月~1955年2月)﹐第二﹑第三届沉钧儒(1955年2月~1963年6月)﹐第三届杨明轩(1963年12月~1967年8月)﹐第四﹑第五届史良(1979年10月~1985年)﹐第五届胡愈之(代主席﹐1985~1986)﹐第五届楚图南(1986年~1987年11月)﹐第六届费孝通(1987年1月~ )﹐名誉主席楚图南。*任中央参议委员会主任苏步青(1987年1月~ )。

历史/*民主同盟

*民主同盟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民主政团同盟,参加的党派有﹕*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还有其它人士。同年10月10日在香港《光明报》发表成立宣言和“十大纲领”。1942年,沈钧儒领导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民主政团同盟,至此,有“三党三派”之称。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1944年9月﹐*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将名称改为现名﹐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较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民主同盟纲领》﹑《*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民盟参加了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协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的过程中﹐民盟奔走于国共两党之间﹐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优秀盟员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尤其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共产党行动一致﹐拒绝出席大会﹐并先后把投靠国民党的*青年党和民主社会党清除出民盟。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民盟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道﹐通电响应*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今北京)。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总纲/*民主同盟

*条*民主同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共产党领导、同*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第二条*民主同盟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按照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民主同盟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

第四条*民主同盟坚持以人为本,把发展作为广大盟员参政议政的*要务,把*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把维护团结稳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

第五条*民主同盟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坚定不移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全盟要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在新世纪新阶段,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作出新贡献。

第六条*民主同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方略。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实践中,为发展教育和各项文化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而努力;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而努力;坚持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为提高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学术民主而努力;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而努力。

第七条*民主同盟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企图和行为。努力发展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

第八条*民主同盟积极推进国际交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第九条*民主同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条*民主同盟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盟员学习*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发扬民主、科学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民主同盟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盟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反映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民主同盟自身建设的目标是,把民盟建设成为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积极参政议政、致力于*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原则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的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自身建设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民盟章程/*民主同盟

*民主同盟是*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民主同盟是在*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时刻,由主张“团结、民主、抗日”的政团,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组成的,当时的名称是*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民主同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主同盟与*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抗战,争取民主,反对内战,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英勇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民主宪政运动、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两党和谈、反对国民党当局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与*共产党密切配合,共同战斗,锻炼了自己,纯洁了组织。1947年,*民主同盟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民主同盟在艰苦环境中,坚持斗争。1948年1月,在*民主同盟一届三中全会上,制定了和*共产党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与*共产党一道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而斗争。1949年1月,*民主同盟公开宣告接受*共产党领导。同年,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次全体会议,民盟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新*成立后,*民主同盟遵循*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各项民主改革,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主同盟同*共产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广大盟员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同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确立了*民主同盟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实现了工作重点转移;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民主同盟坚持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机构设置/*民主同盟

民盟的*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中央委员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政策研究室以及文教委员会﹑科技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等工作部门。民盟1987年1月设立中央参议委员会,它是民盟的荣誉机构﹐也是中央委员会的咨询和参议机构﹐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基层组织是支部。民盟中央主办有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群言》(月刊),1985年4月创办。到1990年底﹐民盟有盟员10万余人,省级组织29个,市(县)级组织337个﹔民盟盟员中有8800余人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委员,有 510余人担任各级人大﹑政协的领导工作﹐还有一些人参加了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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