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职业教育、(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高等教育。
教育拔款、教育地方附加费、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南京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
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监督学校基建,指导、(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
考核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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