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织。
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回应关切,资料中心。征求意见。
2013年3月17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仍为原铁道部办公地点北京市复兴路10号院内。由于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地点,国家铁路局成立后一段时间以来仍然在原铁道部内办公。
2013年年中,国家铁路局最终确定了办公地点为距离中国铁路总公司只有700余米的复兴路6号—北京铁路局院内的北京铁路局1号楼。据了解,北京铁路局1号楼为一栋十几层的办公大楼,北京局的局长、副局长等均在里面办公。
国家铁路局办公地点确定后,2013年6月中旬,北京铁路局的工作人员就开始了办公室的搬家工作。同时,该局的职工食堂也归国家铁路局使用。
办公地点确定后,国家铁路局并没有马上搬家也未挂牌,直到2014年年初才开始陆续乔迁新居。
目前,国家铁路局办公地和北京铁路局用栏杆隔开,但和北京铁路局共同出入一个大门,有保安和工作人员值班,原1号楼门口摆放了两只戴大红花的石狮子。普通市民从院外是看不到国家铁路局的大门的,今后国家铁路局是否会另开大门以及何时挂牌还不得而知。
1949年1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军委铁道部”)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委铁道部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作为国家政府机构对全国铁路实行归口管理。
1954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67年6月,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
1970年7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所属邮政部分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
1975年1月,铁道、交通两部分设(邮电部分已于1974年6月划出),恢复成立铁道部。
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国办发〔1994〕16号)中明确指出:铁道部兼负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
1998年机构改革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5号)中指出: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实际,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
200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通知》(国发〔2008〕11号),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保留铁道部。
2009年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铁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9〕19号)。铁道部担负国家铁路建设和经营的职能,承担国家铁路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2013年3月10日披露的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2013年3月26日——陆东福当选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局长。
2013年4月27日——任命陈兰华、傅选义、朱望瑜为国家铁路局副局长。
2013年5月7日——钟华同志担任国家铁路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2014年1月6日上午,国家铁路局官方网站nra正式开通。
2014年1月,国家铁路局乔迁新居,搬入地点是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内的原北京铁路局1号楼。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国家铁路局是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管部门。2013年3月19日,中央决定陆东福同志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2013年4月9日,中央任命国家铁路局其他党组成员,筹建工作逐步展开;2013年7月11日,原铁道部机关公务员完成分流,局机关召开*次干部大会,开始边组建、边履职;2013年12月28日,局机关迁入新址办公。
调整方案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方案提出,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同时,不再保留铁道部。
综合司(外事司)
科技与法制司
安全监察司
运输监督管理司
工程监督管理司
设备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其中,科技与法制司主要负责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承担铁路技术监督工作;工程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拟订规范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铁路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设备监督管理司负责组织监督铁路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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