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稳定。分析全区劳动力供求状况及变化数据;负责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6)负责全区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网络建设。
(7)负责全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
(10)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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