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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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内外确定中医药的形象标志,扩大中医药的影响,充分体现中医药的优势特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徽标活动。
1、徽标图案要求简洁明快,寓意适当,积极向上,体现继承与发展,成就与辉煌,文明与发展。
2、体现中医药悠久的历史,博大精深的科学性,深厚的文化底蕴,以人为本和健康的理念。
3、具有传统性、国际性的特点。
4、突出整体效果,识记便利。
国务院 | 行政机构 |
国家机关 | 卫生厅 |
国家教育部 | 国家海关总署 |
国家卫生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
2、负责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4、研究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与协调中医资源配置;
5、编制部门预算;组织拟定中医机构建设、装备标准;
6、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7、负责新闻宣传、报刊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9、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二、人事教育司
1、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2、研究制订中医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4、拟订、完善并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标准;
5、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6、负责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7、 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8、 组织拟订和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
9、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10、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11、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
12、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13、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的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1、根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
3、研究提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4、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
5、研究起草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6、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
7、组织协调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8、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9、 综合管理中医药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
10、负责拟订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
11、对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12、 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
13、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4、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工作;
15、监督管理医学气功活动和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
1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办理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并进行相关的执法检查。
四、医政司
1、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3、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4、组织实施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重大疾病工作;
5、组织拟订和实施有关中医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服务规范;
6、完善和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准入标准;
7、组织拟订中医医疗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8、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9、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
五、科技司
1、拟订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2、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的改革工作;
3、组织、参与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4、参与指导与协调重点中医药科研机构的建设;
5、负责中医药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7、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8、负责中医药文献、秘方、验方的捐献工作;
9、 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的学术交流工作;
10、参与相关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工作;
11、负责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工作;
12、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1、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2、研究国际中医药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
3、组织和指导中医药对外双边、多边及民间交流与合作;
4、指导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5、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际中医药经济、技术合作;
6、 组织协调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
7、承办局机关的外事工作。
8、 指导各民族医医疗医药工作,组织拟订并逐步完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七、直属机关党委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组织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维护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党校培训工作;
3、导工会、 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
4、与干部管理;
5、办局机关党委、纪委、审计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satcm/
1、局长:王国强,男,汉族,籍贯安徽安庆,1955年3月出生于上海。1971年参加工作,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一师一团二连任卫生员。1973年加入*共产党。1978年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工作,1983年到国家计生委工作。 历任副处级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 、办公厅副主任 、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 计划财务司司长。 1990年在日本厚生省国立公共卫生学院留学做客座研究员,1999年在河南省焦作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2000年12月任国家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3月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03年9月任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校校长,2002年6月任*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2007年12月任*人口学会副会长。2007年1月起任卫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主管工作: 负责全面工作。
2、副局长:吴刚,男,汉族,1953年6月生,山西灵石人(出生于北京),1974年6月加入*共产党,196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中医学院中医系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9.08——1973.08 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知识青年
1973.08——1976.12 北京中医学院医疗系中医专业学习
1976.12——1985.07 *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医师
1985.07——1987.03 卫生部中医司、国家中医管理局干部
1987.03——1989.05 国家中医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
1989.05——1990.0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处副处长
(其间:1989.5——1990.5在马尼拉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办事处学习英语及世界卫生组织工作程序)
1990.08——1994.09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干部处处长
1994.09——1998.0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劳动与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其间:1996.4——1997.4在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学习卫生管理)
1998.02——1998.08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劳动与政策法规司司长
1998.08——2002.1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与政策法规司司长
2002.07——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
2002.10——2004.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2004.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主管工作: 分管医政工作。
3、副局长:于文明,男,汉族,1963年6月生,山东单县人,1991年11月加入*农工民主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天津中医学院研究生部中医基础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
现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1980.07——1985.08 山东中医学院中医系中医专业学习
1985.09——1988.06 天津中医学院研究生部中医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8.08——1997.12 *中医药报社记者、编辑、部门主任
1997.12——2004.03 *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
2002.06——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2002.12—— *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3.03——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4.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2007.05—— *农工民主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主任委员
主管工作: 分管科技、教育工作。
5、副局长:马建中,男,汉族,1957年12月生,河南温县人(出生于河南郑州),1982年6月加入*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河南中医学院医疗系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76.08-1978.02:河南郑州十八里河农场工作
1978.02-1982.12:河南中医学院医疗系学习
1982.12-1987.11: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辅导员、系党总支干事、学院组织部秘书
1987.11-1991.12:河南中医学院组织部副部长
1991.12-1994.11: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党委书记
1994.11-1998.11: 河南中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一附院党委书记
1998.11-2002.08:新乡医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
(其间,2001.02-2002.01 在中央党校第17期中青班学习)
2002.08-2003.02:新乡医学院党委书记
2003.02-2008.09: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党组书记
(其间,2008.03-2008.07 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1-2003年中央党校政治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
2008.1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1、中华中医药学会(China Associ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CATCM)
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东街樱花路甲4号
会长:佘靖 秘书长:李俊德 联系电话:64218316
2、*中西医结合学会(Chinese Associ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Traditional and Western Medicine)
地址:100700 北京市东直门内北新仓18号
会长:陈可冀 秘书长:陈士奎 联系电话:64010688
期刊:*中西医结合杂志
3、*针灸学会(Chinese Association of Acupuncture and Moxibustion CAAM)
地址:100700 北京市东直门内北新仓18号
会长:胡熙明 秘书长:李维衡 联系电话:64030611
常设机构:办公室、学术部、咨询培训部
业务范围:开展国内外针灸学术交流、科技咨询与服务,以及科学考察、针灸临床、继续教育、成果推广、科学普及等。
期刊:*针灸
4、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Constitution of The World Federation of Acupuncture-moxibustion Societies WFAS)
非政府性针灸团体的国际联合组织
总部地址:100700 北京市东直门内北新仓18号
活动地域:世界范围 联系电话:64014411
会长:陈绍武 秘书长:邓良月
机构:会员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
业务范围:组织世界针灸学术大会和专题学术讨论会;促进国际针灸界之间友好往来;宣传和推广针灸科学,争取各国针灸合法地位;发展针灸教育;出版针灸学术刊物。
期刊:世界针灸杂志
5、*民族医药学会(China Academic Society of Native Medicine CASNM)
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北三环东路11号
会长:诸国本 秘书长:王永炎 联系电话:64220890
常设机构:秘书处、学术部、外联部、编辑部、科技部
业务范围:组织开展民族医药国内外学术交流;组织开展民族医药学术课题的研讨,科研成果的论证、评估、推广,为民族医药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和服务;开展民族医药学专著、古籍的整理、翻译;开展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推荐优秀民族医药人才;开展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
6、*医学气功学会(China Association of Medicine Qigong CAMQ)
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北三环东路11号
会长:龙致贤 秘书长:杜洛伊 联系电话:
常设机构:秘书处
业务范围:负责对各省的医学气功组织的业务指导和联系;组织开展医学气功的研究、交流及培训;宣传医学气功,开展气功普及活动;出版医学气功资料及著作。
7、世界医学气功学会(World Academic Society of Medicine Qigong WAS MQ)
总部地址:100029 北京市和平街北口北三环东路11号
会长:冯理达 秘书长:龙致贤 联系电话:
常设机构:秘书处
业务范围:组织各会员国参加世界医学气功大会和专题讨论会;促进国际医学气功之间的友好往来;宣传和推广医学气功科学;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组织编辑翻译出版医学气功学术专业刊物;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现有*、日本、韩国、美国、法国、丹麦等23个会员国。
下设美国、日本、欧洲等5个分会。
8、*中药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ATCM)
由原全国中药经济研究会和*中药企业协会合并组成
地址:100700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 16 号*中医研究院大白楼 6 层 612 室
会长:张洪魁 秘书长:傅晶莹 联系电话: 64014411 转 3002 传真: 64014411 转 3003
常设机构:秘书处
业务范围:制定有关中药行业行规行约;对新办中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前期咨询调研;参与制定本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中药行业价格;组织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咨询、培训、协作和技术交流;组织推广中药行业优质服务活动;开展国际间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9、*药膳研究会(China Association of Health-Protection Food CAHF)
会长:周文泉 秘书长:高普 联系电话:
常设机构:秘书处
业务范围:发掘整理药膳文化;收集和掌握国内外药膳科技动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技术咨询,开发和推广药膳科技成果;规范药膳餐馆管理;出版学术刊物。
10、*中医药研究促进会(China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Advancemen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CARACTM)
会长:方荣欣 秘书长:于生龙 联系电话:64265511-2213
常设机构:秘书处
业务范围:开展国内外中医药学术交流;编辑出版专著和刊物;开发和推广中医药和中西结合新技术、新成果;主办培训;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辛安里66号 邮编:100009 联系电话:(010)64040290 (010)64045778
11、*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会长:沙凤桐
地址:100005 *北京东城区西总布胡同9号 联系电话:(010)65252582
12、*中医药信息研究会(China Information Association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y)
名誉会长:李振吉 会长:贺兴东 秘书长:姚高昇 副秘书长:陈珞珈
地址:100700 *北京东直门内北新仓18号 联系电话:(010)84044850 64014411-3261,3068
13、*卫生经济学会中医药分会 ( Sectional Socie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Chinese Society of Health Economics)
会长:李大宁 秘书长:陈珞珈
14、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World Feder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 Societies)
1、CN11-2166/R 中医杂志
2、CN11-2167/R 中医杂志英文版
3、CN11-2483/R *骨伤
4、CN11-2892/R 世界针灸
5、CN11-2274/R 针刺研究
6 CN11-3519/R *中医药信息杂志
7 CN11-3554/R *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8 CN11-3495/R *实验方剂学杂志
9 CN11-3379/R家庭中医药
10 CN11-4536/R 中华养生保健
11 CN11-3070/R 中医药管理杂志
12 CN11-2849/R *中医眼科杂志
13 CN11-3555/R *民间疗法
14 CN11-1592/R 光明中医
15 CN11-4928/R *结合医学杂志
16 CN11-4019/R 中药研究与信息
17 CN50-1102/R *中医急症
18 CN23-1353/R *中医药科技
19 CN15-1175/R *民族医药杂志
20 CN41-1162/R 中医正骨
21 CN44-1231/R 新中医
22 CN21-1440/R 中医药学刊
23 CN11-4517/R*保健食品杂志
25 CN11-5062/R 中外健康文摘
26 CN11-2371/R *医学文摘-中医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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