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备案山东省法律学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2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由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管、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是全省唯一一所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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