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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介绍:

商务部

http://www.mofcom.gov.cn(随时间推移、准确性敬请分辨)

外贸,内贸,新农村。解读,预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方网站。

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机构和外国驻*官方商务机构。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六)指导*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以及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机构和外国驻*官方商务机构。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事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0年8月26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在“*国际商账管理高峰论坛”上公布,商务部正在推动商账管理行业的法规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商业保理进行了专题研究。向欣指出,保理业务并非银行的专利,允许非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的注册和发展。

2010年8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表示,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我国首次对欧盟发起反补贴调查。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商业经济和贸易的组成部门。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与全球市场将会

融为一体,很难再继续严格地区分内贸和外贸。2003年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决定,把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负责贸易的部门和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合并成“商务部”,统一负责国内外经贸事务。设于北京东长安街2号。

历任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吕福源(2003.3-2004.2)

薄熙来(2004.2-2007.12)

陈德铭(2007.12至今)

内置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内设机构

办公厅人事司政策研究室·综合司条约法律司财务司

市场秩序司·市场体系建设司·商贸服务管理司

部长陈德铭

市场运行调节司·反垄断局·对外贸易司

服务贸易司·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外国投资管理司·对外援助司·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产业损害调查局·国际经贸关系司

世界贸易组织司(*政府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咨询局)

亚洲司·西亚非洲司·欧洲司

美洲大洋洲司·台港澳司·信息化司

外事司·机关党委(工会团委)·机关纪委

派驻机构

中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部驻商务部监察局

其它机构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

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1949.11-1952.8成立)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和政务院政秘字一号令,中央贸易部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在原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及中央商业处的基础上成立。

中央商业处是为筹备成立中央贸易部而设置的属于中央性质的临时机构,自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成立至同年十一月一日结束。中央贸易部将华北工商及中央商业处两个单位的人员,资财全部接收,并同时启用印信。

部长:叶季壮: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为中央贸易部部长。

撤销:随着国内外贸易的飞跃发展,为了加强对外贸易、减轻贸易部工作的份量,更有力的分别开展国内和国外贸易工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定的第二项,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于一九五二年九月三日撤销中央贸易部。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1952.8-1982.3成立)

随着*国内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对外贸易管理,更加有力地开展国内和国外贸易工作,一九五二年八月七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撤销中央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对外贸易部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

部长:叶季壮(1952.8-1967.6逝世)林海云(代)(1965.9-1970.7)

撤销:对外贸易部自一九五二年九月成立至一九八二年三月间,一直作为*政府主管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行使其管理职能。一九八二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对外贸易部正式撤销。

对外经济贸易部(1982.3-1993.3成立)

一九八二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部长:陈慕华(1982.3-1985.3)郑拓彬(1985.3-1990.11)李岚清(1990.11-1993.3)。

对外经济联络部:由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国际影响的扩大,*对外经济援助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为了加强这一工作的管理,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一九六一年三月一日成立对外经济联络总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随着国际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对外援助任务逐渐增加,为进一步充实和调整对外经济联络总局的人员和机构,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百一十九次会议决定,于一九六四年六月十日在对外经济联络总局的基础上设立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一九七O年六月经中共中央中发(70)44号文件决定,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于一九七O年八月六日正式改称为对外经济联络部。对外经济联络部自其前身对外经济联络总局成立以来,其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对亚、非、拉国家的经济援助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一九八二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一九八二年三月八日对外经济联络部正式撤销。

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1979.8-1982.3)

1979年8月,中发【1979】60号,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谷牧。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3.3-2003.3成立)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决定,对外经济贸易部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部长:吴仪(1993.3-1998.3)石广生(1998.3-2003.3 )

商务部(2003.3-)

成立: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组建商务部。商务部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部长: 吕福源(2003.3-2004.2) 薄熙来(2004.2-)

职责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三)将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交给地方政府,将贸易投资促进、援外项目招标、主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组织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四)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制定*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商务部。

(五)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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