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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图书馆

介绍:

上虞图书馆

http://www.sylib.com(随时间推移、准确性敬请分辨)

教育网站,图书馆。文档文库。

入馆须知,办证指南。开放时间,自助服务,咨询服务。

馆藏特色/上虞图书馆

地方文献
地方文献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风俗、民情、自然资源等的综合反映,对了解过去,指导现在,探索未来,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也是各地公共图书馆的收藏重点,反映着当地图书馆的馆藏特色。  从1994年始,我馆投入精力,大力度开展地方文献征集。通过近年来连续不断的努力,目前已收藏包括古籍在内的地方文献1000余册。特别是不同时期的《上虞县志》收藏完备,并开始陆续上网,供读者远程检索。部分上虞人氏的族谱,也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古籍地方文献幽光草一卷 (清)连研香撰

清光绪十二年(1886)连氏枕湖楼刻连二子遗稿本 一册

【光绪】上虞县志四十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清)唐煦春修,朱士黻纂

清光绪十七年(1891)刻本 二十册

【光绪】上虞县志校续五十卷首一卷末一卷 (清)储家藻修,徐致靖撰

清光绪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1898~1899)刻本 二十册

枕湖楼藏砚铭一卷 (清)王子献撰

清光绪五年(1879)刻本 一册

上虞县志稽疑四种十六卷首一卷 连光枢纂修

抄本 十二册

唐修虞志稽疑四卷

储修虞志稽疑八卷

通志虞事稽疑一卷

府志虞事稽疑二卷末一卷
  
松夏志十二卷 连光枢纂修

民国二十年(1931)枕湖楼铅印本 四册

上湖文钞二卷首一卷松陵文略二卷首一卷 连光枢编

民国二十年(1931)枕湖楼铅印本 二册

独醒居文稿二卷志稿三卷谱稿一卷乘稿二卷 连光枢撰

民国铅印本 三册

续汇刻书目十卷 (清)罗振玉撰

民国三年(1914)连平范氏双鱼室刻本 十册

杨曾地理元文四卷附周易葬说一卷 (清)端木国瑚注并撰附 徐迪惠参定

附地理辨正图说一卷 (清)徐迪惠撰

清道光五年(1825)刻本 二册

论史拾遗残稿一卷 (清)连仲愚撰

清同治稿本 一册 注:书名本馆自拟

【咸丰】元年起捐修柴士塘并石塘各工案不分卷 (清)连仲愚等编撰

清抄本 一册
  
塘工纪略二卷续一卷 (清)连仲愚撰

稿本 二册

国朝上虞诗集十二卷 (清)谢聘编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吟香馆刻本 四册

倪文贞公文集二十卷首一卷奏疏十二卷 (明)倪元璐撰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倪安世刻本 八册

倪文贞公文集十七卷首一卷 (明)倪元璐撰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倪安世刻本 八册

曹娥庙资料选 第三辑/曹娥庙维修办公室编

1985年曹娥庙维修办公室影印本

增订汉魏丛书八十六种四百五十三卷 (清)王谟辑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金溪王氏刻本

论衡三十卷 (汉)王充撰 存八卷 二十三至三十

舜帝庙志三卷 谷旸编

民国二十四年(1935)铅印本 一册
 
塘工纪略二卷续一卷三续一卷 附敬睦堂条规一卷 (清)连仲愚撰

清光绪四年(1878)枕湖楼刻本 一册

论史拾遗一卷 (清)连仲愚撰

清光绪五年(1879)枕湖楼刻本 一册

塘工纪略二卷续一卷三续一卷 (清)连仲愚撰

清光绪四年(1878)枕湖楼刻本 一册

塘工纪略二卷 (清)连仲愚撰

清光绪四年(1878)枕湖楼刻本 一册

续刻水利本末不分卷 (清)连蘅编

清枕湖楼刻本 一册

续刻水利案三卷 (清)连蘅编

清光绪四年(1878)枕湖楼刻本 一册 图一幅

连氏义田事略三卷 (清)连芳编

清光绪十四年(1888)枕湖楼刻本 一册
   
上虞县五乡水利本末二卷 (元)陈恬撰 (清)连蘅续编

清光绪九年(1883)枕湖楼刻本 二册 图四幅

曹江孝女庙志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清)徐廷栋编辑 潘岚绘图

清光绪八年(1882)刻本 二册

民国上虞县新志稿二十四卷 干人俊纂

民国三十七年(1948)抄本 五册

天香楼藏帖十二卷

清道光十五年(1835)王氏天香楼摹拓本 十二册

咏花诗腋初编四卷 连骏昌编

抄本 三册

【万历】新修上虞县志二十卷首一卷 (明)徐待聘修 马明瑞 葛晓车纂

据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刻本复印 十四册

【康熙】上虞县志二十卷首一卷 (清)郑侨修 唐徵麟等纂

据清康熙十年(1671)刻本复印 十册
 
【嘉庆】上虞县志十四卷首一卷 (清)崔鸣玉修 李方湛 朱文绍纂

据清嘉庆十六年(1811)刻本复印 十六册

上虞志增补二十四卷 (清)沈奎仙辑 王振纲续辑

据抄本复印 二册

上虞志备稿不分卷 (清)王振纲纂

据抄本复印 二册

天香楼遗稿四卷 (清)王望霖著 王振纲 王鸿谋编次

据抄本复印 二册

民国上虞县新志稿二十四卷 干人俊纂

据抄本复印 六册
上虞县志刊误五卷 (清)沈奎仙辑 王振纲续辑

据清咸丰三年(1853)王氏天香楼刻本复印 未装订

借书证、阅览证办理方法/上虞图书馆

借书证:

1.在服务窗口完整填写《借书证办理申请》表,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全面优质的服务;  2.借书证分成人借书证和少儿借书证两种。成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少儿(16周岁以下)凭监护人有效证件或本人户口簿,缴押金 100 元,免收工本费。每张有效证件,可办理免费借书证一本。低保户或特困家庭人员可凭相关证明免收押金;  3.借书证每年核证一次。即领证期满一年后,在服务窗口办理核证手续,即可在第二年连续使用; 4.借书证遗失,请及时到服务窗口挂失,需补证的读者,缴纳制证工本费 2 元;借书证因保管不当,造成不能使用,重新换证时需缴纳制证工本费2元;  5.需要退押金读者,凭借书证、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少儿读者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阅览证:报刊阅览室免费为公众开放。 电子阅览卡办卡方法 电子阅览卡是供读者上机(网)专用的电子储值磁卡,本馆电子阅览室采用刷卡计时,自动计费。 电子阅览室提供以下优质服务:
免费提供饮水,随机使用机位,提供上网指导,并提供打印、扫描、软盘等配套有偿服务。

“集体借书证”办理及管理办法 1.凡工、矿、企、事业单位及社区、部队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团体或单位均可在我馆办理集体借书证。 2.办理集体借书证,应具备相应的条件;有一定的图书借阅场地,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能保证图书正常流通。

3.办证单位指定委托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来我馆借阅部办理集体借书证手续。借书证有效期为两年。
 4.办理集体借书证需要交纳保证金200元。
 5.每张集体借书证最多可借图书200册,最长借期180天。到期后须还清全部所借图书,方可继续借阅。
 6.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图书。如发生图书损坏或丢失现象,应照章赔偿。

 服务窗口介绍/上虞图书馆

外借室:集流行热门的畅销小说书、人物传记、经济、政治、法律、计算机等各大类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书籍于一室,实行全开架借阅。开展预约借书、送书上门及一般咨询服务。

少儿图书室:是为少年儿童专门设立的图书室。其主要功能为:免费提供少儿图书、报刊阅览;少儿图书出借。订有报纸32种,期刊162种,购有少儿课外读物、世界名著、科普读物以及各年龄段学生的学习辅导书近万册。 阅览室:集现期刊、报纸为一体的综合性报刊阅览室。有*重要刊物,本省地方期刊及一些大型文学类杂志,科普读物、娱乐性期刊共451种,各种*各类报纸、省、市党报及各种质量较高的优秀报纸共79余种,适合各年龄段的读者,实行全开架阅览,设有阅览座位60个。

电子阅览室:是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最早的多媒体电子阅览室之一,设立于1997年。现有电脑52台,主要提供因特网资料查询、计算机知识培训,光盘刻录等服务。
过刊室:收藏本馆阅览室所有过期期刊、报纸的合订本,包括从1951年起的《人民日报》、《浙江日报》合订本,从1958年起的《文汇报》合订本,1973年起的《全国报刊索引》以及《绍兴日报》、《上虞日报》等合订本,供读者查阅。上虞市图书馆的前身上虞县公立图书馆,成立于1917年。1936年,馆藏图书达16189册。主要服务项目有外借阅览等。曾附设巡回文库,分区巡回。1933年为了增加民众的阅览机会,与当时的县立中山民众教育馆合作,在民教馆增设阅书室一处。1939 年5月宁绍地区连日遭日机狂炸,图书馆为配合抗战时事和确保读者安心阅览,转移一部分图书在丰惠西门头陈氏宗祠设临时抗战书报阅览室。未移部分图书,仍在原址,供读者借阅。县城丰惠沦陷后,县立中山图书馆的藏书、设备等损失殆尽。1946年被并入民教馆。 上虞解放后,民教馆由文化馆接收。1950年9月24日县文化馆图书室对外开放。1954年县文化教育从丰惠镇迁到百官镇。1956年5月在县文化馆图书室的基础上成立了上虞县图书馆。1958年复并入县文化馆,成为其一个职能部门--图书组。"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馆图书室停止开放,图书被封存,损失惨重。1971年起局部恢复开放。1978年县文化馆在拆建新房时,图书馆又停止开放,图书四外搬迁,存于多处。1980年文化馆新馆建成后,图书搬迁入文化馆,既而恢复上虞县图书馆名称,行政上由县文化馆兼管。 1984年根据县人民政府"虞政复(1984)73号"文件,上虞县图书馆单独建制。1985年1月县图书馆正式与县文化馆分设。隶属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后改属县文化局)领导。同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建造县图书馆新馆,并把建造新馆列为该届政府的十三件大事之一。1989年10月15日上虞县图书馆馆舍竣工。新馆座落在百官镇新建路,主体建筑面积2825平方米,共征用土地4。5亩,总投资80。5万元。新馆藏书容量30万册,其中书库509平方米,阅览室683平方米,有阅览座位161个。1990年1月20日新馆正式对读者开放。1991年上虞撤县设市,改称上虞市图书馆。 上虞图书馆电子信息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前列。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前期工作已就绪,并在全省县级公共图书馆界实现了三个*:1996年6月,*构建了"上虞图书馆综合电子信息网",1997年12月,*开设了多媒体电子阅览室,1998年9月,*在因特网上设立了上虞综合信息网站——"上虞信息港"。
90年代以来,上虞图书馆连续两年被上虞市委、市府授予"红旗单位"称号,1995年被省文化厅再次命名为"文明图书馆",1996年被绍兴市委、市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规章制度/上虞图书馆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室实行上网服务实名登记制。读者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登记(包括姓名、学校或单位、证件种类、证件号、上机起止时间、机号等),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上机。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访问含有暴力、***内容的不健康网站;杜绝在网上截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影视、图片等;严禁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违规行为。

三、读者须爱护机器设备,严禁损坏、更改和删除系统文件、网络参数配置等;不得使用自带光盘或移动磁盘。确因需要,须事先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电脑出现软、硬件故障,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下机时须由管理人员验机后方可离开。

五、除文化部指定的益知游戏(名录见附件)外,未成年人不得在本室玩任何其它游戏。

六、未成年人每人每天累计上网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七、保持室内良好的环境秩序,请勿大声喧哗,请勿携带食品、饮料等入室,杜绝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八、遵守本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取消上网资格等处罚。凡触及法律法规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报刊阅览规定
1.读者进入本室阅览,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或出示任何证件;
 2.进入本室,可携带纸笔,但请勿携带书刊、包等其它物品;

3.每位读者每次限取1种,阅后请放回原处;

4.本室报刊谢绝外借,如有需要,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5.请爱护书刊,勿在报刊上圈划、批注,如有违章,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
6.文明阅览,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在室内喧哗、打手机,影响他人阅览;

7.保持室内整洁,请勿在室内吸烟、进食、丢弃废物等。
少儿图书室阅览规则
1.本阅览室主要服务对象为16周岁以下的少年读者;

2.进室时,可携带纸笔,但请勿携带书包、雨具、随身的有关书籍等其它物品,可寄放存包处;

3.每位读者每次限取1种期刊,阅后请放回原处,本室报刊谢绝外借;
4.请爱护书刊,不随意撕毁、损坏报刊,如有违章,按我馆有关规定处理;  5.请注意安全,学龄前儿童来馆阅览须由家长陪同;

6.请保持室内安静,勿高声谈笑、喧哗及来回跑动;

7.请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勿将饮料、零食等带入室内;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

公交路线/上虞图书馆

上虞图书馆位于市民中心一路2号,可坐公交车126、123、12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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