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证件办理,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省级)。 准营准办,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 文化体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全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评选。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教育查询:高考成绩查询高考录取查询。法人办事, 个人办事,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核发。公职律师、中医医疗工作等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表彰(增加)。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请示省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政府(行署)对省政府决定事项、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负责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负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一)秘书处(挂驻外工作处牌子)。
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安排;负责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综合及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和省政府重要政务接待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外事拜会安排、音像收集和《省政府大事记》、《省政府领导上周批示》、《昨日要报》等的编辑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联络、指导和有关事项办理;负责其他省、市、自治区政府驻我省办事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
省政府常务会议秘书单设,人员由秘书处管理,负责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工作情况通报会议等会务和省政府党组学习活动安排等方面的工作。
(二)一处。
负责对省政府重点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注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反馈;负责省政府重要专题会议会务、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等活动安排和来信来访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二处。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外事、农业、水利、林业、审计、国资监管、监察、统计、机关事务管理、法制、机构编制、参事、税务、物价监管、金融、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铁路、民航、畜牧兽医、粮食、供销、扶贫、农垦、森工、气象、人防、地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有关省政府专题会议等会务、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等议题和请示省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省人大、省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省军区和驻哈部队。
(四)三处。
负责办理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播电视、体育、工商管理、新闻出版、旅游、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知识产权、信访、贸促、海关、检验检疫、新闻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督办、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审核、有关省政府专题会议等会务、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等议题和请示省政府事项的审核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联系省高校工委、省台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武警总队、省法学会和群众团体。承担省科教领导小组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文电处。
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电收发运转、公文格式化、印鉴管理、档案、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传递、交换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全省政府机关公文业务指导。
(六)信息处。
负责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有关政务信息;负责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编报、网络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省政府督办检查室(挂建议提案联络处牌子)。
负责省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事项及省政府和办公厅重要文件、电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反馈;负责省政府与省人大、省政协的联系工作;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并负责接待来访。
(八)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考核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负责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的相关工作。
(九)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省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
(十)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文电运转、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督办、厅领导活动安排和厅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厅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十一)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
(十二)财务审计处。
负责厅机关及办公厅管理单位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上报,预算计划执行、监督、管理和预算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厅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厅管理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保卫处。
负责省政府机关办公区和省政府领导、来访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省政府门前上访群众的劝解、疏导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厅机关和管理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的制定检查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省政府离退休领导和厅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省纪检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51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8名),工勤人员编制12名(含省政府机要员4名)。厅级领导职数:主任1职,副主任5职,纪检组长1职,副巡视员3职。处级领导职数:处长20职(含省政府应急办公室正处级领导职数3职,总值班室主任1职,督察专员1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职);副处长36职(含省政府应急办公室副处级领导职数2职,总值班室副主任1职)。
五、其他事项
(一)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省政府总值班室牌子)。其设置形式暂不变。主要职责: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联络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全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承办省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省政府应急总体预案修订、人员培训、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介绍信、政府系统印鉴、国徽管理工作。
(二)管理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管理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赵 铭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主持办公厅全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樊广超 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分管政务公开办、督办检查室(建议提案联络处)。
李长生 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分管秘书处、二处、三处、人事处。
刘春林 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发言人。
分管信息处、电子政务办公室、政务信息中心。
刘玉和 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分管一处及常务秘书工作。
赵黎鹃 省纪检委、监察厅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分管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
马玺波 办公厅巡视员。
分管办公室、财审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联系省政府*办公室、省对外调研室、省国际发展研究室。
罗力华 办公厅副巡视员。
分管驻外工作处、政报社,协助赵铭同志分管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是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办公机构。
温馨提醒:文章观点来源网络,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