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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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考试,北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积分落户外专服务人事考试就业超市北京12333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红色e人社优化营商环境。
向社会各界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站提供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是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业务相关的服务性网站的门户网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和发布政策和信息的*窗口。是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中心网站。规范地宣传首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形象,加强行政监督”的原则,*、最准确的政策信息。落实“政务公开,本网站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政府网站,是为了统一。
介绍/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
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北京地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网上缴费等操作,否则报名无效。为确保报考人员顺利完成网上确认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使用此系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已于2009年10月15日-10月24日期间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
(二)报考人员确认在北京地区参加此次考试。
(三)报考人员已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二、网上确认时间:2009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
三、确认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输入您的报名序号(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登录确认系统。
(二)仔细阅读本须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mm×45mm)证件照,jpg格式,10-20Kb。
获得电子版照片的三种途径:
1、通过扫描仪对纸质照片进行扫描;
2、通过数码相机拍摄;
3、到数码影印店或照相馆拍摄电子照片。
提示:
1、报考人员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
3、报考人员不要同时打开多个窗口进行上传。
4、上传成功的考生须返回并对照示例核查自己的照片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如须更改,可重新上传。
(四)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
请您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北京市十八区县)。
本次考试将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顺义、大兴十三个区域范围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尽量将您安排在离居住地较近的区域参加考试,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您的要求,请谅解!
(五)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报考人员点击"支付费用"进入支付界面,通过以上三种网上支付卡之一在网上直接支付报考费用。(只有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后,方可进行支付。)
1、收费标准:根据京发改〔2006〕719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用30元。
2、如银行系统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支付后,网上报名确认系统提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24小时后再次登录确认系统查询支付状态,切勿重复支付。
4、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得再办理退费手续。
5、报考费用的发票在参加考试时到所在考场领取。
(六)查询报名确认状态
您可以通过点击"查询报名确认状态"来了解网上确认操作的进度。"网上确认状态"可告知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是否成功、是否正确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县、网上缴费是否成功,"确认总状态"一栏显示为"支付确认成功,网上确认完成!"并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即为网上确认成功。
(七)特别注意:
1、只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但未成功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报名确认无效。
2、考生在网上确认时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四、以下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1月5日-6日(每日9:00-16: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咨询电话:88823500、63959161、63959162、63959163)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享受国家较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减免费用的有关证明(享受国家较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减免手续。
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姓名中有错别字或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有误需更改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
2、持《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
3、其它报考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人员信息出现考试中心不能修改的错误,请报考人员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次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4、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
5、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报考部门代码为111、969、990、991、992、994、996、997、998、999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35mm×45mm,背面使用铅笔书写本人报名序号),于2009年11月3日-11月4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七、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阅读"报名确认须知"、"考生常见问题解答"来获得帮助。问题仍未解决可拨打咨询电话:
88823500 | 语音服务:24小时 人工服务:8:00-22:00 |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 人工服务:9:00-17:00 |
88823500 | 语音服务:24小时 人工服务:8:00-22:00 |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 人工服务:9:00-17:00 |
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主要职能/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随着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2002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加挂“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的牌子。新成立的评审中心除协***试中心承担以上职能外,其主要职能如下:
承担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部分专业资格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命题和组织工作。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
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
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
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
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
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 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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