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实施,落实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产业生态布局和城中村、城边村、远郊村等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依据不同村庄发展现状和潜力,按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方式确定分类规则,明确具体村庄分类,统筹推进村庄发展。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构建城乡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二、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促进规划落地实施。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明确要求,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要求,探索我市乡村振兴的空间规划和土地管理新模式、新路径,强化乡村振兴的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以农地制度创新推进乡村振兴,制定以下规划用地政策措施。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印发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闲置宅基地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通过拆旧建新发展民宿。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与农业农村相关规划有机衔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三条控制线,在三条控制线外划分农业农村发展区和生态控制区,合理确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乡村发展空间,统筹安排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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