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期满确实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一、严格临时用地使用。临时用地使用者应当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国土资源局:
8月2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的通知》,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我省从临时用地期限、选址、审批等环节入手,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临时用地批准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通知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临时用地批准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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