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与市场租金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租赁补贴标准,支持户籍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支配收入线准入限额。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24号全文
二、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通知表示,广州市将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三调整一完善”,其中公租房申请门槛降低!收入标准上调+租金下降最高达50%,补助标准也有新变化!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更多户籍家庭,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9号)等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将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线准入限额调整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660元/年,同步调整家庭资产限额,具体标准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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