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要选择资产盘活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项目带动型、多元合作型等多种模式,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全方位推进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
到2020年,全省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力争达到2万元以上,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展机制。多渠道、多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光伏发电、乡村旅游、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投入,采取“千企帮千村”“村企结对”等方式引导企业通过资金扶持、项目帮扶和产业带动,利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入股企业或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各级帮扶单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多种途径,解决“空壳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把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的房屋、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以及各类扶持资金,投资入股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等经营主体。7月24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既无可利用资源资产又无主体带动,产业基础薄弱的村,按照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原则,确保每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意见》指出,拓宽发展渠道。开发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资源和其他可利用的集体资源,发展农业产业项目。《意见》指出,到2018年底,全省7262个贫困村中的3594个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都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本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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