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协助做好流转奖补信息核实、奖补资金使用及流转土地用途监控等。一、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支持各地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引入竞争性机制,根据土地连片流转情况,通过以奖代补对县(市、区)予以奖励或补助。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以连片流转、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为导向,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奖补标准、范围、对象和条件,在用好上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安排一定的县级财政资金,对土地流转成效突出的镇村、连片规模流转的承包农户及经营主体等进行奖励。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我省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以下意见。健全落实激励机制,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构建政府鼓励、财政奖补,企业参与、社会投入,农民主体、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新机制,多形式、多元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2019年9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其中指出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在县的指导支持下,镇加强土地流转、引资合作等服务,大力支持涉农企业参与流转土地,引导土地流转双方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并签订《广东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核实上报流转情况,做好上级奖补资金拨付、使用、监管等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予以配套奖励。
各市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制定奖补方案,落实政策举措,统筹安排涉农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企业参与和社会投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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