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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尚义县“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部门: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多证合一”的改革要求,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三十八证合一”的基础上,自2018年4月1起,将粮油合储企业备案、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交通运输部门的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备案等5项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四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8年6月30日起,在“四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等6项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在“四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信息交换在中央层面以“总对总”方式进行,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部署要求统一实施,最终实现五十证合一。尚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6号)及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转发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工商〔2018〕45号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将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冀工商〔2018〕54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推进“多证合一”扩容升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做好“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尚义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过“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互认”,简化准入手续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业务协同,以“减证”促进“简政”,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尚政办〔2018〕50号

一、改革目标

方位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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