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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安溪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关于扶贫对象新增动态管理工作

(如2018年低保线为5520元,低于低保线的对象都应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一)时间安排

根据《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泉扶办〔2018〕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对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人口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安溪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市扶贫部门要求,从2018年至2020年每季度开展一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新识别或返贫动态管理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管理,至2020年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市扶贫部门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识别标准要以户为单位,以农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超过国定或省定扶贫标准为基本标准。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2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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