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补偿价格多少钱一平米呢?(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那么国有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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