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辖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围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有关要求,制定具体调控措施。2018年11月22日
一、切实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调控工作,坚持调控工作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支持刚性居住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党中央关于“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需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
近日,河北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8〕264号,最新限购政策前文如下:
认真落实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任务,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好国家、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决策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平稳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在继续认真落实好《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承市政字〔2017〕40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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