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 201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漳委〔2018〕1号)规定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18年1月起,将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2018年4月26日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日前,漳州市龙文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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