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委会是否有权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是无效的?
另外在村委会以其他方式对外承包农村土地的,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和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近年来,由于农村人外出打工较多,城市人员到农村承包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就非常关键,有一些农民朋友并不清楚所以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即两方承包土地的条件相同时,村委会应该首先将农村土地承包给本村村民,保障本村村民的优先承包权。
”因此,村委会在没有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其没有权利对外承包土地,即处分农村土地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之前,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情况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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