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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25号),增强居民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群体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现收入差距缩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州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增强居民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泉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一、总体要求

泉政文〔2018〕46号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职业院校办好涉农专业,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参加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学习,完善国家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

完整原文网址https://www.tuliu.com/read-82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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