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措施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79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1%;全国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农户数达到356.6万户,经营面积超过3.7亿亩,户均经营面积100余亩。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明确,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实践证明,土地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应把握好适度原则,那么土地规模经营的标准、形式、发展方向有哪些?按照中央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确定了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如江苏省提出重点扶持土地经营规模100至300亩的种粮农户;广西提出重点扶持50-100亩的规模经营主体。
近年来,土地规模经营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集中连片种植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节约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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