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马先生,34岁,业务主管,月均收入15000元
年缴保费:25268元
客户需求:马先生本人,34岁,企业中层管理,月收入15000左右元,有社保,太太,32岁,老师,月收入5000元左右,福利较好,目前有房贷50万,月供3500元,无其他负债。儿子刚满6个月,马先生平时工作经常出差,应酬较多,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他现在很有风险意识。计划给自己考虑重大疾病和意外保障,太太主要考虑重疾保障,儿子还小,主要考虑少儿综合医疗,重大疾病及教育金储备,年投入3万元以内。 根据马先生现在的保障需求和家庭经济情况,我给马先生和其太太设计了中国人寿重大疾病和意外综合保障组合方案。
一、马先生本人,34岁,设计保额10万元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和保额20万元的国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障组合计划及48万元的意外综合保障计划,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14058元,可获得如下利益:(重疾保障40万,意外保障48万,人身保障合计78万)险种一: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健康保障计划:
保40类重疾+10类轻症=50类疾病
年缴保费 :3460元/年 , 20年交 , 保障利益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患40种重大疾病种的一种或多种时(合同生效180天后),公司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患10种轻疾时(合同生效180天后),公司给付轻疾保险金2万(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合同继续有效,仍享有10万的身故保险金和10万身体高残保险金,8万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合同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给付高残保险金10万,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合同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合同终止。被保险人18周岁前或合同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险种二: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 健康保障计划年缴保费 :6340元/年 , 20年交 , 保障利益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患25种重大疾病种的一种或多种时(合同生效180天后),公司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合同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12.68万元,补充养老,合同终止。险种三:吉祥卡2009版:16-65周岁,1-4类职业
金钻吉祥卡09版 (18-65) | 国寿绿洲意外伤害保险(A款) | 480000 | 798元/年 |
国寿绿洲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20000 | ||
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 16200 |
注:1、被保险人年龄:18-65周岁,每人最高2份; 2、意外医疗报销,无免赔额,100%比例报销; 3、住院津贴,一年最高给付日数以180天为限; 4、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最多购买一份,投保人必须为其监护人二、马太太,单位福利较好,选择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健康保障计划 保40类重疾+10类轻症=50类疾病
年缴保费 :5960元/年 , 20年交 , 保障利益如下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患40种重大疾病种的一种或多种时(合同生效180天后),公司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初次患10种轻疾时(合同生效180天后),公司给付轻疾保险金4万(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合同继续有效,仍享有20万的身故保险金和20万身体高残保险金,16万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合同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给付高残保险金20万,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合同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合同终止。被保险人18周岁前或合同生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退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保障的疾病种类包括:
四十种重疾 | |||||
25种 保监 会规 定的 重大 疾病 病种 全面 涵盖 | 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 | 重大器官移 植术或造血 干细胞移植术 | 冠状动脉 搭桥术 |
终末期肾病 | 多个肢体缺失 | 急性或亚急 性重症肝炎 | 良性脑肿瘤 | 慢性肝功能 衰竭失代偿期 | |
脑炎后遗症或 脑膜炎后遗症 | 深度昏迷 | 双耳失聪 | 双目失明 | 瘫痪 | |
心脏瓣膜手术 | 严重阿尔 茨海默病 | 严重脑损伤 | 严重帕金森病 | 严重Ⅲ度烧伤 | |
严重原发性 肺动脉高压 | 严重运动 神经元病 | 语言能力丧失 | 重型再生障 碍性贫血 | 主动脉手术 | |
15种 其他 类重 大疾 病 | 严重心肌病 | 严重重症 肌无力 | 严重多发 性硬化症 | 严重脊髓 灰质炎 | 严重类风湿 性关节炎 |
严重系统性红 斑狼疮性肾病 | 终末期肺病 | 严重克隆病 | 严重溃疡 性结肠炎 | 持续植物 人状态 | |
严重胰岛素 依赖型糖尿病 | 急性坏死性胰 腺炎开腹手术 | 严重冠心病 | 经输血导致 的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感染 | 非阿尔茨海 默病所致严 重痴呆 | |
10大类轻症重疾 | |||||
特定恶性病变或恶 肿瘤(包含原位癌) | 不典型的急 性心肌梗塞 | 冠状动脉 介入手术 | 特定脑中 风后遗症 | 心脏瓣膜 介入手术 | |
特定面积 Ⅲ度烧伤 | 主动脉介 入手术 | 严重脑垂体瘤、 脑囊肿、脑动脉 瘤及脑血管瘤 | 特定年龄 视力受损 | 严重头 部外伤 |
三、儿子选择鸿星少儿教育计划(分红型)+阳光宝贝吉祥卡(260)保障组合计划:
基本保额10万,保费:8710元/年,交费期:9年
保险利益如下:
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给付大学教育金: 25000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19周岁给付大学教育金: 15000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20周岁给付大学教育金: 15000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21周岁给付大学教育金: 15000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给付成才创业金: 30000 元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还返所交保费;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还返所交保费的1.5倍,合同终止。保险期间每年享有保险公司投资经营红利,中等累积45294元。
阳光宝贝吉祥卡:0-17周岁
险种 | 保险责任 | 额(元) | 保费合计 |
阳光宝贝A款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 100000 | 260元/年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医 | 20000 | ||
重大疾病 | 50000 | ||
住院定额给付 | 9000 | ||
阳光宝贝B款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 50000 | 180元/年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医 | 15000 | ||
重大疾病 | 30000 | ||
住院定额给付 | 5400 | ||
阳光宝贝C 款 |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 | 20000 | 100元/年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医 | 5000 | ||
重大疾病 | 20000 | ||
住院定额给付 | 3600 |
注:1、被保险人年龄:28天-17周岁,A款最高1份;其余最高2份 2、意外医疗报销,50元免赔额,85%比例报销; 3、住院定额给付, 90/天,一年以180天为限。
中国人寿业务经理 孟超荐上详询欢迎加我工作QQ:1471992106, 手机:1356047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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