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统一体制、规范业务。首先要加快制定《社会保险法》及其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改变目前养老保险无法可依的状况,扭转当前“五龙治水”、“行业统筹”的混乱局面;其次要规范业务,把政策和管理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服务项目以及操作程序、岗位标准;再次要培养一支职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高效廉洁的社会保险干部队伍,促使社会保险事业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四、在社会化服务方面,要量力而行,切忌大包大揽。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社会化服务只能依托社区管理、社区互助、志愿者行动来实现,决不能包揽一切。对孤寡老人则要通过政府举办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社会福利公益事业进行有偿服务。
第三、在制定政策时,动用利益杠杆自我调整。目前提前退休的来势迅猛,除企业效益欠佳因素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退休后经济上有利可图而诱发的。堵塞这一漏洞的根本措施,是明确规定没有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只能享受最低生活费,同时严把审批关,使当事者感到提前退休吃亏。对下岗分流后自谋职业的,在政策上要鼓励、引导他们积极缴费,下岗前后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对不缴费的,在政策上应视为主动放弃养老保险权利。在调整待遇上,也不能搞“一切切”,要区别不同地区、缴费年限长短。如城区和乡镇要有区别,大城市和小城市要有区别。
保险,养老险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二是在生活保障上,垫付养老金要区别对待。社会保险机构不是慈善总会、救济部门,而是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依据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困难程度以及最低生活标准分层次、按比例适当垫付养老金。对批准缓缴的企业,可以垫付3个月内的养老金,特别要保障特困企业的一老养一老、离休、孤寡、劳模、工残等特殊人员的生活需求;对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要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只能垫付生活费;对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要依据缴费情况,根据预期寿命,在从资产变现中补充养老金的前提下进行拨付;对扶贫解困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从政府“温暖工程”的救济金中解决,不应该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划拨。
一是在基金筹措上,要拓宽基金收缴渠道,为人口老龄化做好准备。据世界银行专家测算,迎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中国需要2万亿元的积累资金,不然中国将会出现养老金危机。摆脱危机的出路就在于拓宽基金筹集渠道,从企业外部注入一定量的基金,补充改革过渡期社会保险所需的资金不足问题。第一,国家要通过设立商品消费税、赠予税、遗产税、工资调节税等形式扩大资金来源,补充到社会保险中来;第二,通过设立“社会保险专项基金”、附加税、特种税划转一部分;第三,对政策上视为缴费年限的部分,要动用国有资产存量弥补养老保险费用的不足;第四,强化基金收缴手段。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社保机构对拒缴、少缴企业有权查封银行帐号、封存资产,有权没收不动产,变卖、没收资产。第五、对积累的基金,由国家出面统一运营,政策上优惠,税收上照顾,使其很快增值生息。
社会保险是市场经济的5大支柱之一,是强制性的政府行为。它既是政府的一项经济政策,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关系到千百万人的切身利益,政府必须调整好深层次的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迎接挑战、处理好深层次的矛盾
三是适应形势变化,调整养老保险运行机制。随着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市场主体多元发展,多种所有制、混合所有制并存,使养老保险的管理对象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单一的国有、集体企业转变为管理到每一个职工;工作重点从国有大中型企业转变到集体、股份制、外资等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方式从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变为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舆论的手段相结合;从孤军奋战到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解决制度创新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养老险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二是本着利益驱动原则,突出养老保险的效率。过去我国的养老保险坚持的原则是保障、互济、公平而忽略了效率、经济利益的机制,企业过多地包办保险福利。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体现的正是效率,可以运用经济利益、激励机制,驱动人们的保障意识。个人帐户的积累程度直接同缴费数量、缴费时间相联系,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保障水平的高低和待遇水平差别的调整;而社会统筹体现的是满足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体现公平性、保障性,解决历史欠帐,使养老保险平稳过渡和衔接。
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养老保险的支出应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多少才适合国情?定高了,国力难于承受;定低了,又起不到保障基本生活的需要。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最”和“基本”,就是替代率维持在58%左右。在替代水平上要严格限量,有效控制,这并不是说统筹项目越全越好,保障水平和社会化程度越高越好,而是要符合初级阶段的国情。
一是根据初级阶段理论界定保障水平。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十五大报告精神,统一思想,全面推进养老保险改革必须处理好4个方面的关系。
从国情出发,稳步推进养老保险改革
保险,养老险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五是老龄高峰形势严峻。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亿,其中参加统筹的为2409万,辽宁的在职职工的负担系数已达到31.1%。据预测,下世界20年代几乎每4个人中就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人,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个亿,离退休人员将达到1个亿,养老保险基金将难堪重负。
四是运行机制不畅。社会保险体制的不顺,造成了“五龙治水”、条块分割,使养老保险政策支离破碎,基金管理松散失控,业务程序不规范、不统一,加大管理成本、诱发短期行为,导致养老保险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
三是扩大覆盖面难。随着企业转制、兼并、破产等速度加快,下岗分流人员剧增。放长假、“病休”、“买断工龄”、停薪留职、自谋职业比比皆是,结果是参加统筹职工人数急剧下降。据统计,1997年前3个季度全国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9%,而离退休人员人数却增加了7.1%,这意味着收缴基数降低,拨付基数猛增。另外,由于政策不到位、手段不完善,有些股份制、外资和私营企业以及个体户仍未纳入社会统筹。
二是执行退休政策难。由于企业改革、改组、改制,减员增效,裁减富余人员,职工提前退休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企业通过提前退休的渠道将负担转嫁给社会,另一方面通过减员少缴统筹基金以减轻负担。目前假病退、假工残退休成风,直接冲击着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基金收缴难。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自1992年以来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于至今没有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强制收缴手段,有些企业拒缴、拖缴、少缴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基金收不抵支、入不敷出,直接威胁着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的巩固,使社会保险机构陷入了窘境。
养老险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养老保险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积累了相当经验,但从整体看发展缓慢、体制不顺、难题百出,制约和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养老保险改革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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