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执行方式分为监内执行和监外执行,被判处缓刑的罪犯,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关押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罪犯,其生活费由国家负担;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罪犯,其生活费国家不承担。因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根据这一规定,你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是不能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遇到基本养老金调整,则可以参与调整,但缓刑考验期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答:
我是某公司的退休工人,不久前因为过失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目前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在这期间,我一直享受单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最近,听说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要统一调增,但我被排除在外。请问,被宣告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间能否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读者 李广林
缓刑养老保险问: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