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保险业投诉呈上升趋势,武汉市消协在全市开展了保险行业消费热点评议活动。调查结果显示:超七成消费对保险公司不满意,保险消费七大问题突出。
超七成消费者不满 评议结果显示:截至上月,武汉市工商消协共受理保险类咨询、投诉670件、其中消费争议投诉81件。共涉及保费570万元,承保金额达2300多万元。 此次评议,受理消费者投诉涉及保险公司26家,2764名消费者参与评议。从结果看:68%的消费者对在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存在误导现象普遍表示不满;57.9%的消费者认为,在银行办理理财业务时,部分银行网点人员销售保险产品时,有意将保险产品混同于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宣传;61%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存在重保费、轻理赔现象;73%的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诚信度不高;74.4%的消费者对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人员服务水平不满意。 保险消费七大问题 据调查,目前保险消费七大问题突出。 一是代理保险银行误导消费严重。如虚报、谎报理财险回报率,不明确说明是银保还是银行理财产品等; 二是保险条款难以保障知情权,内容冗长如同“天书”。如人身保险合同中重大疾病定义及情形条款众多,但并不涵盖消费者认知的所有“重大疾病”; 三是保险合同暗藏不平等条款。如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实践中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往往既有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又有自费医疗费用。而保险公司凭借格式条款仅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赔付,不赔付医疗自费费用,往往导致购买保险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仍须承担部分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第三者责任”; 四是拒赔、拖赔、高保低赔屡发生; 五是财险验损定价随意性大。存在定损不合理,故意压低赔付额,缺少或没三方权威勘验定损机构; 六是代理银行违规导致合同失效。有案例为:消费者吴某,2010年12月在某银行购买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十年期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缴20000元,分五年缴清。吴某2013年10月续保时被告知,其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因缴费不足被中止。原来,吴某除每年按合同约定缴20000元保费外,还需每年向银行交36元账户托管费。因银行扣除36元账户托管费后造成保费不足而无法划转,导致保险合同被中止,如果退保、续保均要承担几千元的损失。 七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听信保险销售员口头宣传,对合同理解不明不白就签订合同。 武汉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警惕代理人自卖自夸。买保险时首先考虑保险公司的诚信,不能相信代理人的口头承诺;第二、保管好相关材料。只有证据充足,才能依法得到赔偿;第三、看清条款再买保险。尤其注意除外责任、中途退保等条款;第四、小心存款变保险。保险产品通过银行柜台代销,个别工作人员为了业绩提成,不惜偷换概念误导储户将“储蓄变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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