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物业不像买衬衣,这是一辈子的事。为什么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统计显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不到15%,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这个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议案办理情况座谈会上,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成为重要课题。
■物业管理存在四大问题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市建委、市民政局参加的物业管理调研小组提出,目前社区物业管理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开发商、物业的遗留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物业管理;二是业主大会成立缺乏有效组织,运行困难;三是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关系没有从根本上理顺,业主自律机制不完善;四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与居民需求有较大差距。随着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加快,物业管理问题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委会2514个,物业管理企业2458个,接受委托的物业项目4359个,截至2005年6月底,全市共成立业主大会339个。
■物业管理办法将明确物业收费
市人大代表张耘在会上建议:“政府应尽快建立完善的物业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以及收费标准要细化,比如可参考上海的菜单式收费。每年对物业公司进行资质审查评级。还应改变目前的保安公司聘请方式,应把现在的物业公司直接聘请保安,改为由业主委员会出面聘请,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由居委会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出面聘请。另外,针对目前物业纠纷主要源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的现状,政府应对有遗留问题的开发商,在其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之前,限制其开发下一个项目,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据悉,《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形成初稿,并进入论证阶段。即将出台的《办法》重点突出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结合,明确社区居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具体办法,制定新的物业公司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明确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在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吴守伦等301位代表提出有关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19项议案,合并为一项交市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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