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民的保险专业知识还比较匮乏,对保险条款中的某些专用术语往往会“想当然”地去理解。以保户缴费满两年退保时保险公司应给付现金价值为例,很多人从字面上理解以为现金价值就是自己所缴的保费。事实上,客户退保时的现金价值是所缴保费扣除风险保费、储蓄金保费后的剩余部分,这一点让不明就里的老百姓倍感“上当”,导致很多纠纷。
第五招:弄清保险条款的专用术语
保单不能代签名最主要是针对以死亡为保险责任的人寿保险。这项规定的本意是为了防止投保人为经济利益恶意伤害被保险人,因而一定要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有的分红险在签订合同时,保险代理人对签名要求不严格,就容易发生理赔纠纷。有些市民购买的分红险业绩不佳,想要全额退保,便以自己的保单是代签名为由认为保险合同不成立,这种做法不会被保险公司接受。
第四招:理解保险合同的立法本意
据粗略统计,80%以上的保险拒赔案是由于客户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引起的。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义务,市民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如实告知”义务已经以法律形式被固定下来,任何人都不能豁免投保人不履行该义务。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否则保险公司能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有的“机动车辆保险”要求车主变更要及时更改,否则合同视为无效。还有的机动车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是营运车辆,出险后造成理赔纠纷,因为营运车辆的保费与私用车辆的保费是不一样的。
保险,避免保险合同纠纷的五招第三招:如实告知勿隐瞒
时下保险理财盛行,很多人产生了“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的想法。为了迎合市民的这一心理,保险代理人上门兜售保险时着重宣传的是分红功能;银行柜面上代销的保险打出的广告是“回报能有多高”;在保险公司主推的产品中,几乎都带有分红性质,让大家觉得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其实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资理财只是保险的附加功能。市民买保险其实是用少量的钱转嫁自己和家庭的风险,不要因为缴了保险费没有得到经济回报就认为很吃亏。
第二招: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
很多市民在挑选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赖代理人推荐,其实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实际需求来选。代理人的意见、方案只能起到推荐作用,每个家庭对保险的需求都不一样,有的希望增加人身保障,有的则是为了转嫁财务风险……不同需求搭配不同保险。在实际购买时要切实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年龄结构、风险偏好等因素。
第一招:独立挑选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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