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由和讯网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3年民间金融发展论坛在广州举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陆军教授在“如何实施民间金融监管,鼓励其创新发展”圆桌论坛环节表示,关于民间金融监管的问题,监管当局应该密切关注,好好做一些研究, 不要急于出台一些条例、政策,可能会制约行业的发展。
以下是讲话实录:
陆军:第一,前段时间我有幸参加了银监会组织了一个座谈,探讨民营资本进入银行,现有的商业银行他们的行为。实际上根据银行的高管、银行总监,他们的座谈给我们的感觉是,过去我们认为民营资本比较短期,行为是短期的,对利润的追逐短期行为比较明显。实际上不同的银行,我参加座谈听到的消息,民营银行参股的民营资本,总体来讲短期行为还是比较少。如果短期行为,可以在别的行业去做,不一定要在银行行业。相反来说,国有的大股东,由于任期制各种原因,要求分红,在财务上很快实现利益,比民营资本还要急功近利。首先来讲要在观念上破除有罪推论,这 种观念非常有害。
第二,金融市场是非常活跃的市场,这个行业的民间金融,向于民和官,从本质上来讲,是适合民间资本的金融,民间资本进行经营。这是我的第二个观点。
第三,现代金融业,由于互联网、计算技术、IT技术的进步,金融业尤其像银行、证券、保险都是非常古老的行业,在中国来讲好像是很新,实际上银行几百年的历史,保险也是几百年的历史,由于这个技术的进步,互联网的进展,所以金融业这个古老的 行业,现在正在重塑,正在进行结构非常深远的变化。刚才谢总所提到的人人贷,美国出现的纯网络银行,比如说阿里金融、支付宝,属于传统金融的方式,现在面临着很严峻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像人人贷的模式,很多民间资本进来,对于这些新的金融方式,传统的法律规范没有充分的考虑到,怎么样支持、扶持这个行业的发展,我个人觉得首先我们可以观察,很多东西在发达国家可能先走了几步,这一块领域来讲,很多是没有走的很早,像支付宝,我们在全球来说是比较领先的。新的金融方式,从监管当局来讲要有一个比较好的心态,要乐观其成,要吸取有关经验,有关管理办法条例不要匆 忙出台。现在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不少地方对它的要求都是参照银行,资本充足度、融入资金不能超过银行多少,这是银行考虑的,不是小贷公司考虑的,有的时候 我们不能简单把传统上对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对银行套用到新型的金融方式、金融机构上,这样可能会扼杀或者制约民间金融的发展。
因为现在的市场发展很快,像人人贷、阿里小额金融、支付宝,很多都不是在监管当局的引导或者鼓励下成长起来的,是市场自然成长竞争的结果,在这方面来讲,要指望监管机构给它提供多少指引,我觉得这种可能勉为其难,在监管角度最好什么都不要做,做的话可能带来麻烦。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对民间金融,我们也可能出问题,从中国的法律环境、信息的披露、资 讯发达程度包括公众金融意识,这方面来讲,最近也出了不少问题,比如说农村小额互贷、互助性机构,比如说携款潜逃,有的网贷机构成立不到一个月关门大吉, 所以也确实带来一些金融风险、带来社会不稳定。我们在成立过程中,监管当局应该密切关注,好好做一些研究,不要急于出台一些条例、政策,可能会制约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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