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下旬以来,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加快长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长安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根据《西安市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为区内2009年和2010年度批准的征地项目所涉及的年满18—5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由区财政予以补助,补缴5—10年的养老保险费。据悉,此项工作共涉及6个项目,3000多人。首批陕西教育学院项目涉及的404名符合条件人员已完成参保立户,补缴养老保险费本息共计835.6万元已全部缴清到账。
长安区王曲街道办贾里村和韦曲街道办何家营村404名失地农民完成参保立户,标志着该区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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