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本合同有效,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迟者为准)九十天之后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确诊,并由本公司确认初次患有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一、基本保险金额;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1.05倍; 三、发生保险事故时累计“所交保险费”的1.05倍。 “所交保险费”根据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两项所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并且不包括任何由于疾病、健康及职业等因素引起的加费部分。
产品特色 1.终身保障 幸福一生\n终身拥有意外及疾病身故保障。如果不幸身患重大疾病,公司还会提前给付保险金\n2.保额灵活 利益最大\n可在基本保险金额、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1.05倍、累计所交保险费1.05倍三项中选择最大者进行给付\n3.灵活搭配 全面呵护\n可灵活搭配本公司各种附加险,为您组成完善的保障计划\n4.保单借款 真情援助\n拥有保障的同时享有借款的机会,为您提供真情援助\n5.交费期限 选择多样\n提供多种交费期限,根据您的财务规划而自由选定
长生人寿天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期限 终身
缴费期限 5/10/15/20//25/30年,至50/55/60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趸交
投保年龄 30天至55周岁
保险公司 长生人寿
保险,长生人寿天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类别 健康医疗保险
产品名称 天祥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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