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癌症,是人生极大的不幸,庞大的费用支出,极可能使家庭经济瓦解。不论是基于提高个人经济保障的观点,或是站在资助不幸罹患癌症病患家庭的立场,癌症保单是每一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保险商品,它的最大意义在于创造人性尊严,增进人类互助。建议每个人都能将癌症保单当成一旦不幸罹患癌症后的一针强力镇定剂,足够的癌症保障使患者的家庭经济不致萌生巨变,进而让病患可以心无旁鹜地与癌症搏斗,增加预后恢复机率。(文章来源:保网)
市面上所有的癌症保险商品,大多数有30天至90天不等的「等待时间」规定,也就是在保单所规范的特定天数内,若不幸经医师诊断确定罹患癌症,保险公司毋须给付。所以,投保癌症保险是应该以有备无患的心理,购买一份让自己及家人安心的足额保单。
此外,部份癌症保险为免被保险人罹患癌症或残废后,因收入减少导致无力缴纳续期保费,特别提供被保险人罹患癌症后,豁免该保单后续所有应缴保险费的优惠,如此贴心的设计无非希望在保户与病魔长期抗战时,能够减轻他们的负担。
保险,从补偿医疗费用观点来看癌症保险由于癌症的治疗并无任何特效药,因此手术治疗仍是目前经常采用的治疗方法。目前市面上各种癌症保单中的「癌症手术保险金」,在病患直接因癌症或并发症,经诊断须接受外科手术时,按次给付保险金。
家庭是最温暖的地方,大多数人生病时都会想留在家里,与家人共同面对病魔。部份癌症保单按日给付病人出院后「居家疗养保险金」,提供赡养休息的支出费用。
为配合癌症疗程及提升预后恢复机率,长时间住院或门诊治疗是绝对必须的。对这类费用形成的经济压力,绝大部份癌症保单,均提供「癌症住院保险金」及「癌症门诊保险金」给付,且部份保单无住院最高天数的限制。
病患都希望能够得到最精密的检查,确定恶性肿瘤并未移转、扩散,或是更进一步确定所有癌细胞分布的位置。全民健保因属社会保险,能提供的是基本的保障。针对一些昂贵的,健保局不给付的检验费用,商业癌症保险所提供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险金」将是最好的财务支持。有些保险公司甚至对身故后始发现罹患癌症者,仍提供此项给付,对家人已支付的费用,有所补偿。
癌症列为全民健保的重大伤病给付范围,可免除健保部份负担的金额,然全民健保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对部份高贵药材及额外使用先进医疗设施者,尚无法给付。实际上,病患及家属在这部份的开支不可谓不大,如果没有其他医疗费用的补助来源,医疗支出很可能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亲朋好友能提供的金钱援助对濒临破产的家庭而言也是有限的。
从补偿医疗费用观点来看癌症保险不论大人或小孩,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人罹患癌症,除了自己与家人必须以坚强乐观的态度面对病魔的挑战外,还必须筹措庞大的医护与疗养费用。如未事先妥善安排这些医疗支出的风险,可能会拖垮一个家庭的生计。
根据行政院卫生署的统计资料,癌症连续14年高居国人十大死亡原因榜首,此外,每年有2万9千人成为罹患癌症的新病患。而中华民国儿童癌症基金会数据也显示,台湾地区每年有500位儿童罹患癌症。
现代生活充满各种污染源,造成环境严重破坏,加上人们生活紧张、压力无法抒解,使得各种重大疾病的罹患率,明显逐年升高,其中以俗称癌症的恶性肿瘤,最令人闻之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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