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是当今国人必不可少的投资与保障,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产物,就像是我们应该有一栋房子来避风避寒的生活需求一样。而我们买一栋房子虽然要比购买一份保险产品昂贵很多,但是它们的意义是基本相同的。我们在买一栋房子的时候会把周边的环境、小区的物业、是否有超市、学校等等一系列有关房子的问题掌握得很清楚,同样我们应该在准备购买或已经购买保险产品后,清楚地知道我们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一些相关的事项,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责任。如何把保险产品运用好,还需要投保人对产品条款与合同规定详细掌握,才不会在我们需要的时候茫然,或因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蒙受损失。
投保人单独购买短期意外险或附加意外险后,在保单的第2年度交费期前,如果不需要再续保,则需要携带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保单原件,在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柜面办理“预约终止”的保全业务,如保单已过宽限期或失效,可以直接办理“退保”业务。“预约终止”适用于1年期自动续保的险种,所谓的“预约”是在保单生效日起至满1年内的任何一天,投保人均可以办理,而生效日则是保单周年日。
投保人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在续期缴费前如何处理呢?大部分投保人定性思维认为短期险到期就是自动终止了,不需要进行任何操作了。此处成为了众多投保人的盲点。太平人寿保险专家王岩提醒称,短期意外险在续期缴费时,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接到投保人“预约终止”的保全受理保险条款规定,在保单宽限期内,系统是默认续保的,同时会进行续期转账。
分析: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险的一般保障期限为1年。
保险,短期意外险续期处理方式案例:一位投保人在2007年11月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某款大病险附加综合意外保险,大病险的保障期限为终身,交费期限为20年;综合意外保险的交费期限和保障期限均为1年。在2008年11月,该投保人到了第2年的交费期,也就是以下说的续期缴费,该投保人收到续期缴费不成功通知书,该投保人很奇怪,自己已经提前在相应转账的银行账户里存够了保险费,为什么还会转账不成功?于是该投保人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咨询,经系统查询后,该投保人的保单里,综合意外险依然是有效状态,也就是说续期缴应缴费并不是该投保人理解的剔除一年期的意外险之后的保险费。所以会发生转账不成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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