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保险是近年来我国市场上兴起的非传统寿险产品,但在国际市场上却历史悠久。从寿险公司发展历史看,分红保险(PARTICIPATING)最初源于1776年英国,比非分红保险(NONPARTICIPATING)有着更悠久的历史;早期相互寿险公司销售分红保单,股份制寿险公司销售非分红保单;国内寿险市场于一年前推出的都是保费保额相对固定的传统分红产品。在国外,分红保险已被发达国家运用了200多年,是用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分红类寿险是东南亚地区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寿险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其功能的不断丰富和深化,即由单纯保障型发展到保障储蓄型再发展到保障投资型,分红保险就是保障投资型的主要品种。1776年英国公正生命保险社第一次将盈利的10%返还给投保人,被公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寿险分红。
分红险起源于保单固定利率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和市场收益率变动风险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共同承担。例如,在1994年-1999年期间,保单预定利率一般在8-10%左右,因为那个时候的银行存款也是这个利率.保单的这个预定利率是什么含义呢?意味着保险公司要按照这个利率给付投保人,那就肯定要求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这个.但事实上,后来银行连续7次下调利率,导致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当初预定的8-10%,假定投资收益率是3.5%,那么保险公司自己要贴补这个差额,对保险公司是很不利的,而假定后来的投资收益率是15%呢,对客户又是很不利的,所以为了应付这个问题,就把利率(主要是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这就产生了分红险这个概念.意味着投资收益不好时没有分红,好的时候有分红.为了避免分红在不同年度间的波动,保险公司一般会把红利在不同年份之间平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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