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账户管全家”,《方案》提出,将个人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允许使用家庭账户代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支付本人或直系亲属疫苗接种、健康体检及中医“治未病”等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医保关系转移划转,也可以支付给个人。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探索使用一定比例的个人账户金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同时,确保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个人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还将适度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不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完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待遇水平与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挂钩。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将保障范围由大病向小病延伸。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相挂钩”,《方案》规定,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对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政府予以全额资助。
保险,个人医保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至少付八成待遇水平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有效衔接和转换。《方案》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的劳动就业年龄段的缴费年限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转出地应将参保人折算后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并提供给转入地。职工医保参保人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视同连续参保。
转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比例折算
在广东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并享受同等财政补助政策。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并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参合率,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病种范围。
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案》指出,医疗保险体制的基本原则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重点解决老人、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中小学生、儿童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个人医保账户拓展为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至少付八成本省就读的外来工子女就地参保
23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十二五”期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80%以上。在本省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学校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并逐步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病种范围。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