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江苏P2P监管再收紧 对平台高管实行登记管理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也表示,网贷行业高管“跳槽”现象普遍,高素质人才流动性强,但由于高管人员的信息披露不健全,缺乏对高管人员之前从业经历的全面了解,容易引发任职风险,导致企业偏离合法经营的航向,此次协会出台的管理办法使得网贷平台高管人员信息披露更加完善,高管人员数据库的建设将为平台企业识人用人提供渠道,让高管人员在“阳光下”经营企业。

江苏P2P监管再收紧 对平台高管实行登记管理

对于此次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表示,推出这一办法,主要考虑网贷平台的合法合规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从业人员的执业记录,通过加强对平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便于协会及时掌握高管人员各方面的信息,可以降低任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江苏省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有效防范有劣迹行为的高管,通过改头换面继续危害行业形象。陆岷峰博士还表示,未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协会将进一步与公安机关配合,探索共同对网贷平台高管出入境的信息沟通、管理。

在遵循办法的原则之下,各会员单位享有对已提交的并且有错误的人员信息进行撤回并做出修改,将之前任职期间因严重违纪导致离职的前高管人员列为重点跟踪人员的权利,及时上报任职高管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以及从业行为、配合协会对异议部分信息进行重新审核和查验、出具部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违纪行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其它事实依据的义务。

此外,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制度。协会有让会员单位重新整理再提交信息、对各会员单位提交的高管人员信息留存归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高管人员做后续跟踪管理、对不遵守该办法且拒绝上报人员资料的会员单位给予警告的权利,也承担对会员单位提前告知并做提醒的义务。

管理办法要求,平台需要报备高管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职责分工等基本信息。有新入职的高管人员,以及高管人员发生职务变动、职责变化、正常离职等情形的,会员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送相关信息;高管人员如有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被公司开除等异常事件,会员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协会上报,附注说明事件的详细原由;会员单位应当对在职高管人员守法合规等情况每半年定期上报协会,方便协会更新资料。

网贷之家讯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协会会员单位,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对会员单位高管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制度。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

猜你喜欢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