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确保驻马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各级财政每年预计投入8.86亿元,每年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亿元,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7月底前要全部发放到位。所以,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农村居民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缴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每人每年补贴2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人群,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按照只能叠加、不许冲销的原则,继续享受原待遇。
近120万名城乡60岁以上老人可领取养老金“现在俺这样的老人也能像职工一样领到属于自己的钱,这都是党的政策好啊!7月24日,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暨西平县养老金首发仪式上,西平县居民黄忠运拿着刚刚领到的60元养老金激动地说。
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445.3万名,参保率85%,其中60岁以上老人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据悉,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在加强基层乡镇服务所基础建设的同时,加大了财政投入,完善了村级协办员的工作机制,力求社保工作平稳运行。
自2009年国家首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驻马店市共批准了三批试点县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正阳县于今年上半年相继被纳入其中。2011年国家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与新农保试点工作同步进行。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建立以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运行模式,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本着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遵循权益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
连日来,驻马店市在西平县、遂平县等相继举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至此,驻马店市九县三区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目前已参保人员有445.3万名,争取财政支持每年近9亿元。以后驻马店市所有县区的老人都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制度,至7月31日,驻马店市近120万名城乡60周岁以上老人都可以领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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