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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定额治疗费提高

如果参合患儿未经乡镇初筛和县级医院转诊,而直接在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只要符合救治条件,定点医院应出具就诊申请单,并告知患儿家长办理相关手续。患儿家长携带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合医证等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取得审核意见的患儿,由定点医院择期安排入院治疗。(来源:人民网)

“两病”定额治疗费提高

患有先心病或白血病的参合患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新农合证(或社保卡)、县级综合医院诊断病历以及转诊申请单,到指定的定点医院接受复查确诊,对于县及县以上医院确诊的患儿,县级综合医院应当出具转诊申请单。患儿家长应持转诊申请单等材料向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根据患儿病情、年龄情况、医院转诊意见,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及时审核。定点医院根据审核意见,择期安排患儿入院治疗。

按要求,针对0~14岁参合儿童,各地要主动筛查病情,及时安排患者救治。其中,乡村卫生机构负责对其管理的儿童进行先心病或白血病病史的回顾性调查。一旦发现有既往病例或疑似病例,要立即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对。对经核实病情的患儿,应及时上报名单至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县级及以上医院负责复筛并出具初步诊断,再转诊至定点医院救治。

可先就诊再补办手续

儿童白血病救治省级定点医院6所: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漳州市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

儿童先心病救治定点医院5所: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

保险,“两病”定额治疗费提高

为方便更多农村儿童就诊,我省农村儿童大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由原先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2家增加到7家。

新增5家定点救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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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疾病的治疗费用,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10%。医疗救助金额不受各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

在白血病方面,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8万元/例;中危组10万元/例;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8万元/例。

“两病”定额治疗费提高

先心病具体费用标准如下。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2.7万元/例。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小于1岁(含1周岁)3万元/例;1~3岁(含3周岁)2.8万元/例;3~14岁(含14周岁)2.5万元/例。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2万元/例。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新生儿、小婴儿(含6足月)3万元/例;大于6个月(不含6足月)2.6万元/例。

近日,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的通知》,调整了“两病”的定额费用,其中白血病治疗最高定额提高到10万元,先心病定额最高提至3万元,而个人支付比例不变。

据悉,我省从2010年开始试点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去年扩大到全省。按政策规定,纳入保障范围的0~14周岁的患儿,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白血病定额8万元,先天性心脏病定额2.5万元。个人最低只付定额标准的10%。截至今年1月底,我省已有200多名农村儿童受益。

“两病”定额治疗费提高

农村0~14岁先心病、白血病儿童看病将更有保障。记者11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将通过增加定点救治医院、加强筛查、完善审批救治手续等措施,提高全省农村大病儿童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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