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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

同时,需要提醒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及重症残疾学生,在缴费前由学校携带其相关证件到市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年检。未办理年检缴费的,按普通学生缴费标准收取缴费。

辽宁锦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

未参保学生可于每年10月15日前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学生应在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办理缴费。规定时间外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后第7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未参保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近期3.3厘米红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及重症残疾人员应同时提供《锦州市社会救济证》、《锦州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复印件;参保续费学生持医疗保险卡。

今年,在校学生缴费保准作了相应调整,普通学生参保缴费金额为6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纳40元,补充医疗保险缴纳20元;低保对象、重症残疾学生参保缴费金额为36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纳16元,补充医疗保险缴纳20元;低保边缘户学生参保缴费额为52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纳32元,补充医疗保险缴纳20元。

日前从锦州市市医保中心了解到,锦州市2010年社保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中小学校、职高、技校等在校学生可到目前就读的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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