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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监管思路:加强风险教育不得宣传收益

P2P网贷行业的监管方式一直倍受关注,2014年3月份就有消息P2P将由银监会监管,但具体的监管方式并未提出,只是列出了P2P行业不能碰的三条红线。日前,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在“新浪财经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上对P2P监管思路提出了更详细的看法。
王岩岫说:“P2P不应该汇集资金,在途资金和投资者的资金都要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托管,同时P2P本身也不得进行担保,不得承诺贷款本金的收益,不承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可以说是目前银监会针对P2P监管提出的最详细的监管思路。
王岩岫明确表示,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平台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就是有多少钱做多少事儿。”王岩岫表示,要有资本金的约束,具备一定的风控能力,资金要进行托管,不能汇集资金对P2P机构,应当明确定位其为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
P2P机构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应是资金的中介机构、受托理财机构、也不是担保机构,应清晰界定其业务边界,同时严厉打击冒用P2P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
目前,基本所有的P2P平台都有担保制度,但一些是交给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有的则平台自身进行担保。以后这类担保制度应逐步撤销。
在信息批露方面,王岩岫表示,p2p网贷平台需要对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不仅要披露平台的管理运营信息,还需要披露融资信息,进行必要的外部审计,向投资者揭示风险。“比如银行理财产品需要进行风险评估,P2P网贷平台也要充分进行风险评估,进行必要的投资者教育。”王岩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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