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广州市民不一定反对官方所提出的延长医保缴费年限至15年的建议,关键是官方提出的依据和理由是否为大多数市民所接受。
至于人社局官员所说的,如果不延长广州市的缴费年限“可能导致大量外地参保人员趋利转入本市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的情形,我不敢说绝对不会发生,但是出现的概率是相当低的,因为我们很难想象一位年届退休年龄的人士会只是因为广州的医保缴费年限短于其目前所在城市而申请落户广州,或者即使该人士有此愿望,也难以想象广州让该人士前来加盟的机构会很乐意这样做,除非他是广州市不可多得的人才!
最后,市人社局官员有关延长医保缴费年限5年是为了与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一致的说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尽管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两者毕竟是相互独立的,国家并没有立法规定全国所有城市都要统一医保和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有政策层面上的考虑的。
保险,全国最短不是延长医保缴费年限的合理依据另外,用“大部分职工缴费期可以达到15年”来作为延长缴费年限5年的理据显得有点强词夺理,有些类似你花得起6元钱去买一斤鸡蛋,那么我为什么要为鸡蛋定价为每斤5元呢?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并非我是否买得起的问题,而是值不值的问题!
可能有人会说,通过延长缴纳年限有助于增强医保基金的实力,使得政府有能力提高职工医保的保障力度和水平,此话就说对了,即按照有些市民发表意见时说的那样,为什么广州不可以一步到位,把医保的缴费年限一次性延长至25年呢,如此一来既可以形式上与哈尔滨、济南、武汉等城市接轨,又可以更进一步让广州市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和力度高于上述城市?问题是广州市人社局有没有对此做过调研,并公开承诺,通过缴费年限的延长而把广州的医保力度和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甚至高于上述城市的水平?
如果以上推论成立的话,只要有关部门拿出相关精算数据,我相信大多数市民还是会对此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然而,官方提出的理据之一居然是广州市目前的缴纳年限是全国最短,没有办法与其他城市对接,故需要延长。人们对此会有质疑,既然迄今为止我国关于医保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要求统一各省市的医保缴纳年限,那么为什么广州市非要与全国其他城市接轨呢?
从医保基金的角度看,涉及未来参与医保的人口的增长情况,医疗费用水平的上涨情况,公共卫生和公共医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情况(这涉及生病的人群构成和生病概率的大小)等因素,正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太多,有关部门可能觉得不增加缴费年期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使得医保基金收不抵支,故才要修订社会医保条例中关于医保缴费的年限。
根据人市社局提供的数据,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基金累计收入848亿元,支出519亿元,结余329亿元,扣除支付风险准备金102亿元及其他35亿元后,当期可用结余基金192亿元,并且每年均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表面而言,的确不是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的问题,但是细心的市民会发现,这只是当年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而已,并不能保证在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医保基金依然能够正常运作。
全国最短不是延长医保缴费年限的合理依据这种说法有点匪夷所思:我们想知道的是,目前规定的10年缴费期是怎么来的,有评论认为,10年的缴费期不足以让医保基金正常运作,故需要延长5年缴费时间,官方对此为何不作出明确回应?
这次听证的焦点问题之一是条例拟把广州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从目前的10年延长到15年。官方的说法是,因为广州目前的缴纳年限全国最短,同时大部分职工的缴费期可以达到15年,故延长缴费年限5年。
12月2日是广州市社会医保条例网络听证的最后一天,据报道有超过3300名广州市民对18名听证代表表示支持或“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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