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发展缓慢处境尴尬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内的医疗体制现状与国外存在着较大差异。一是公立医院地位强势,医院和医疗保险公司存在着较大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无法统一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平台;二是医疗收费标准不一,国内尚未建立一个全面而精准的收费核算制度,保险公司无法建立评估患者医疗费用的标准;三是作为新型保险中介业务尚属创新,还存在着法律和监管上的制度“空白”,还只能以咨询公司、管理公司等形式注册。
在2008年,就有瑞士再保险公司和美国的Wellpoint保险公司先后在中国宣布成立TPA公司,而后又有欧洲的MobilitySaintHonoré公司组建上海万欣,本土企业背景的尚仅远盟康健的绿色通道救援联盟一家。两年过去了,在国内大多数人均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之际,外资健康险巨头试图介入国内健康险市场的努力并无太多进展,而且目前大部分仍未实现盈利。
在一些发达国家,第三方管理已经成为一项比较成熟实用的风险管理服务。在健康险市场中,成为了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但是在国内,尽管有那么多好处,但TPA在“汉化”的过程中似乎一直存在着障碍。
TPA相比传统的保险中介——经纪人、代理人、公估人而言,具有更强的第三方服务商性质。它独立于供需双方,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没有直接的上下游的价值关系和组织上的直属关系。由于这种介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第三方性质存在,决定了TPA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1.专业性,即不仅要提供专业的服务,而且所提供服务的领域已超过保险供需双方;2.契约性,即这种第三方关系受到法律准则的保护和约束,TPA与服务接受方共同在契约的框架内进行活动;3.增值性,这也是TPA的业务核心,即在合同履行的每一个环节,必须使服务接受方实现价值的增值。TPA的这些独具特色的特点也保证了其在健康险市场上的巨大优势。
TPA(ThirdPartyAdministrator),即第三方管理者,属于国际医疗保险理赔体系中的行业概念。它最早起源于美国,是指以健康管理公司、咨询公司等形式开展业务的独立的第三方保险中介机构,其业务包括提供新契约与保全服务、处理理赔、提供客户服务、开发医疗服务网络等。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