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山东省还将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纳入到城乡居民社保体系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核对被征地农民的信息,完善保障方案,严格公示制度,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做到“先保后征。
山东淄博养老保险发放情况据介绍,山东省将普遍建立以“多缴多补,长缴多得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政策,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续保和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积极性;研究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使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政策更加科学合理;研究建立征缴奖励制度,提高基层经办服务工作积极性;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完善乡、村业务终端配置和功能,达到参保、缴费、领取待遇、查询信息四不出村。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也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操作中,山东省将梳理各地政策规定,明确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档次等政策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相同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合并建立同一个数据库,实行同一个经办服务规范,设置合并统计分析报表体系。同步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省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提出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具有相同的模式,在制度设计上几乎一样,为衔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于2011年7月实现制度全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达4276.9万人,发放养老金人数1235.1万人,参保率和发放率分别达到了98%以上和100%,位居全国前列。
保险,山东淄博养老保险发放情况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省将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合并统一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山东省将把社会养老“两险合并实施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具体操作中,山东省将梳理各地政策规定,明确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档次等政策内容,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相同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合并建立同一个数据库,实行同一个经办服务规范,设置合并统计分析报表体系。同步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省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省将把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合并统一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山东省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山东淄博养老保险发放情况近几年,张店区人社部门在区内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80个村率先开展了市级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张店区市级新农保与国家新农保制度实现并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随即全面启动,自此,淄博市张店区未从业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区内60周岁以上没有享受到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均能享受到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比国家规定的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提高了5元,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了全区覆盖。目前,张店区参保城乡居民9.8万人,参保率99.82%;保费收入15613.4万元,为3.8万人累计发放6868.1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9006.54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在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山东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张店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山东淄博张店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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