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商业养老保险筹集的资金投向高端养老保险市场,很可能是对冲系统性长寿风险的有效途径。并且这一途径与监管要求毫不矛盾,几乎没有制度障碍。
养老市场的收益会随着系统性长寿风险的增加而增加。养老市场必然会进行市场细分,高端养老市场的市场形态很可能接近于垄断,存在经济利润。当老龄化变得严重时,一方面,养老机构的平均成本不但不会增加,反而会因老年人口增加的规模效应而降低;另一方面,养老需求的增加又会带来养老产品价格的上升。因此,系统性长寿风险的变化与养老市场收益的变化很可能是同向的。
所以,必须采取一定措施来对冲掉长寿风险的系统性变化。一些建议是发行“长寿债券”,直接将系统性的长寿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然而,我们也可以从保险公司的投资项目着眼,将保险资金投向收益与系统性长寿风险正相关的市场,比如说养老市场。
商业养老保险是应对长寿风险的重要工具,然而长寿风险的系统性变化确是商业保险难以克服的。与社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在老龄化加剧时可以从政府获得补助,商业保险则没有相应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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