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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案例之员工承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好消息:为了更好满足消费者的购保需求。

最终,超市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同意协商解决。休庭期间,南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南川区医保中心对洪女士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定,确定可以报销的金额为36000余元。

对此,代理人李绍利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医保属于强制保险,员工放弃职工医保的承诺应属无效。此外,洪女士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现有的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可以同时参加,具体享受哪种保险待遇的选择权应当是在职工。所以,即使洪女士未参加居民医保,也不影响请求单位承担全部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责任。

社保案例之员工承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庭审中,超市方出示一份文件,表明洪女士曾经亲笔签字承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超市据此认为,自己不需要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超市还主张,洪女士忘记参加2015年居民医保,自己也有过错,应由其本人承担全部损失。

分析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洪女士到南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得到批准。法律服务工作者李绍利接手后,代理洪女士向南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今年7月15号,南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

由于超市并未为洪女士办理职工医保手续,现已经无法通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洪女士出院后找到超市,协商解决医疗费用问题,但协商没有结果。

洪女士家住南川街道,去年年底,她应聘到本地一家超市上班,从事营业员工作。今年三月,洪女士头患多发动脉瘤、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等疾病。为此,洪女士花掉医疗费用15万余元。

保险,社保案例之员工承诺放弃职工医疗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案例

今年的两会社保成了公众关心的热点。原本捉襟见肘的工资,在缴纳社保之后就变得所剩无几。为了提高工资的获得感,有的员工向公司承诺放弃缴纳社保。那么,如果这样的员工患上疾病或者工伤,公司需要赔偿吗?又是否能免责?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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