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某在职职工本年因病在地方某三级甲等医院首次住院,住院医疗费用30000元,其中:使用乙类药品目录费用为12000元;使用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为1200元,计算办法是: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计算个人先行负担合计:2640元。其中:
乙类药品个人负担:12000×20%=2400元、特检特治费用个人负担:1200×20%=240元,剔除先行负担部分后,进入分段分担的医疗费用为27360元。
(2)分段分担:
个人负担合计3588元。其中:
起付线:900元(三级医院)
第一段:65533;5000-900×20%=820元
第二段:65533;10000-5000×15%=750元
第三段:65533;15000-10000×10%=500元
第四段:65533;27360-15000×5%=618元
统筹基金支付合计23772元,其中:
第一段:65533;5000-900×80%=3280元
第二段:65533;10000-5000×85%=4250元
第三段:65533;15000-10000×90%=4500元
第四段:65533;27360-15000×95%=11742元
以下各项合计:个人负担6228元,占总支出的20.76%65533;统筹基金报销:23772元,占总支出的79.24%。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金额=(27360-900-23772)×70%=1881.6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23772+1881.6=25653.6元。
个人需自付:30000-25653.6=4346.4元。
(如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6228元)
(三)在渝单位:
例3:在岗职工李某(已参加补充医疗保险),53岁,在原内江铁路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共1680元。该院的门槛费为560元(地方同级医院的门槛费为640元),使用自费药品及自费诊疗项目费为110元,使用乙类药品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为420元。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为:
1680-110-420×20%=1486元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486-560)×75%=694.50元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分为两部分:
(1)门槛费报销:560×30%=168元
(2)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报销:
(1486-560-694.50)×70%=162.50元
(3)合计:330.05元
3、基本+补充合计报销:
694.5+330.05=1024.55元
个人自付部分为:
1680-694.50-330.05=655.45元
(具体规定与各统筹区相关政策不符的,以统筹区规定为准)
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时有哪些规定?
1、总原则:自费部分、乙类药及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的20%及其他限制报销比例以外的项目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均不予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门槛费(超过此标准的费用才给予报销):
(1)在川单位: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650元、三级医院为970元。起付标准按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8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
(2)在黔单位:三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900元、二级医院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标准依次分别降低200元。最低门槛费为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其他医疗机构100元。
退休人员的门槛费按上述标准分别降低200元,但不得低于最低门槛费。
(3)在渝单位: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880元。
一年内在原在渝铁路医院住院治疗,门槛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年内最多报销金额,含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在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5000元/年。
(2)在黔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9000元/年。
(3)在渝单位:目前执行标准32000元/年。
(二)在黔单位
如果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个人需要自付为255000元。
个人需要自付:290000-185000=105000元。
35000+150000=185000元
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规定3、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总额:
补充保险报销总额:3893.26+146106.74=150000元
因为204663.74>150000,所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费用150000-补充医疗保险已经支付3893.26=146106.74元。
补助金额=227404.16×90%=204663.74元
总费用=267700-970-65533;35000/89%=227404.16元
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部分补助:
(35000/89%-35000)×90%=3893.26元
门槛费以上、封顶线以下部分补助:
2、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因为237389.70>统筹支付封顶线35000,所以实际统筹支付金额为35000元。
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规定统筹支付金额为(267700-970)×89%=237389.70元。
报销比例=(75+70×0.2)×100%=89%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
其中:符合规定的费用=290000-2500-65533;30000×20%-65533;30000×36%-65533;5000×60%=267700元
例1、退休职工方某,1934年8月出生(已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在四川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产生了290000元医疗费。其中自费费用2500元,乙类药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费用共30000元,进口体内植入材料费用共30000元,血费5000元。
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规定(一)在川单位:
实例说明住院报销计算办法:
统筹区内医院:不需再报销,出院结算时已通过网络报销。地方定点医院和局管内其他原铁路医院:将相关报销资料交单位到社保处(重庆、贵阳医疗保险部)审核并按规定报销,报销金额电汇至单位,由单位通知本人领取现金。
二、费用报销办法是什么?
3、局管内非统筹区原铁路医院:就医流程与地方定点医院一样,但报销时仍享受相关待遇。\u0013
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规定出院时需备齐报销资料:当地省市规定的医疗统一收据第一联(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证(原件)、客观病历复印件、急诊病历(急诊抢救)、单位证明,报销时附医疗证、卡。
2、社保处公布的地方定点医院:凭《医疗保险证》、单位证明、身份证、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复印、备齐相关报销资料→结算→全额垫支医疗费用。
1、医院:凭《医疗保险证》、IC卡及入院证→办理住院手续(缴纳住院预付金)→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结算→只交纳属个人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一、如何办理住院、出院手续?
住院及报销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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