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办法》还免除我市在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参保期间的医保个人缴费费用,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该负责人表示,该项优惠措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他同时强调,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不得扣取参保人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金额,单位缴费部分按原标准缴纳。
参保人如何确认社保“红包”已发至手中?该负责人表示,“红包”是否发放,参保人可到社保局打清单确认,也可在9月30日后查询自己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否增加了200元。该负责人还强调,“红包”发放并非一天时间,发放时间为9月20日至30日,期间参保人可随时留意自己的个人账户,也可在9月30日后再确认“红包”是否到账。
可打清单查询“红包”是否发放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上述参保人在9月份终止本人在深圳的医疗保险关系,包括申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终结手续,要在办理医保关系终结时另行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届时200元补助将进入其银行账户;这类参保人也可暂缓办理转保手续,待一次性补助到账后再行转保,200元补助将发放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但参保人在今年8月终止我市综合医疗保险关系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综合医疗保险费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深圳30周年惠民社保200元“红包”今起发放市社保局9月初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在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增加市民福利的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我市给予今年8月在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一次性补助200元,这一社保“红包”将于9月20日至30日期间发放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发放时间:本月20日至30日
摘要作为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惠民措施之一,我市于9月初公布将向所有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一次性派发200元的“红包”。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了解到,社保“红包”将从今日开始陆续发放,发放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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